工作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章制度,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工作。二、統籌安排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規劃、規模,合理調整學校布局,在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內審批公辦、民辦各類學校的設定。
三、負責九年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代表縣政府對下級政府和教育部門以及學校工作狀況及辦學水平進行督導評估。
四、依法管理教師隊伍;按許可權範圍負責中國小校長培訓和中國小幼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抓好乾部教師隊伍管理。
五、負責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學校管理體制、城鄉教育綜合改革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參與經、科、教綜合改革的實施。
六、規劃並指導全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負責系統幹部管理工作。
七、指導教育經費預算工作,依法監督教育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以及監督檢查教師工資的統一發放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和管理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和設施的配置以及計畫統計工作。
八、領導和組織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九、指導推動教育教學的理論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十、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指導。
內設機構及職責
黨政綜合辦公室工作職責1、負責綜合協調辦理教育局機關重要政務;
2、負責辦理黨政班子會議、局務會、民主生活會和綜合性工作會議有關事項;
3、負責文秘、督辦、新聞宣傳、信息、檔案、保密、網站建設與管理、行政事務工作;
4、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與研究;
5、負責組織、指導系統及機關政治理論學習;
6、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7、負責教育局機關管理,並協調各科室關係;
8、負責組織研究制定黨政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9、負責起草、審定教育局重要檔案、重要綜合性材料;
10、負責教育局黨委事務,指導基層學校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負責計畫生育、婦女工作;
12、負責管理機關圖書室。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科工作職責
1、統籌規劃全縣教師和教育幹部隊伍建設與巨觀管理工作,對系統教師隊伍建設情況進行評估指導;
2、負責系統人事管理體制改革、人事調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研究和擬定教育人力資源配置的有關政策規定;
4、負責機關公務員管理,負責教師錄用、聘用、辭職、辭退、教職工年度考核與獎懲等工作的管理、協調或指導;
5、負責機關幹部職工及系統教職工工資福利、兩險一金管理;
6、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及政工專業職務推薦、評審、聘任工作;負責系統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評聘工作;
7、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系統各級校長、園長任免、考察、考核、調整、教育培訓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等幹部管理工作;
8、負責系統的統戰、知識分子工作;
9、負責國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10、負責教育系統各單位法人登記、年檢、變更、註銷工作;
11、負責特級教師及省以上優秀教師評選推薦工作;
12、負責系統教職工退休手續審核審批、老幹部巨觀管理與服務、機關老幹部具體管理工作;
13、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系統財務管理。參與教育經費籌集、使用和管理;提出教育經費預算及上級下達的教育事業費專款使用建議計畫;監督教育經費的收支情況;負責國有資產管理。
2、負責系統財政資金的集中支付。指導系統各單位編制年度預決算,進行會計核算,實施財務監督,管理會計檔案資料。服務基層,為基層單位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3、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定期對系統各單位進行財務審計,負責科局級以外各級各類學校校(園)長離任審計工作。
4、負責系統會計隊伍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培訓學習。
5、負責資助學生管理工作。
6、負責系統收費管理。
7、負責教育事業、經費、勞資及服務業等統計工作。
8、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
9、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收支,保障機關正常運轉。
10、建立績效考評制度,對基層單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和決定,制定教育系統行政監察的各項制度;
2、負責對系統各級各類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3、指導、督促各單位制定黨風、政風、行風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並檢查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
4、開展對幹部、黨員和教師的黨紀、政紀、法律法規教育,查處違紀違規案件;
5、受理監察方面的檢舉、控告以及被檢舉方、被控告方的申訴,調查、處理、檢查違反行政紀律的案件;
6、負責對學校校務政務公開工作、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學校行政權利公開運行機制建設工作進行檢查;
7、負責對各類信訪案件的接待、統計分類、確定擬辦科室及查處工作;
8、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黨員、幹部、教師的作風建設情況巡查,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不作為、亂作為情況進行通報;
9、完成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教育科工作職責
1、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2、負責系統中國小的體育、藝術教育、衛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3、負責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學校安全突發事故的處理工作。
4、負責全縣中國小的德育工作。
5、負責科普法制、班主任和團隊建設、國防教育和學生評優評先工作。
6、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實習工作。
7、負責組織推廣和普及國語及社會用字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學用書的征訂和校本教材的審核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工會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基層工會貫徹實施上級工會的決議和工作要求;
2、負責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教代會機構,監督基層發揮教代會職能,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推進民主建設;
3、負責管理所屬基層工會領導幹部,審批所屬基層工會委員會的選舉報告。
4、負責組織工會幹部調查研究,交流經驗,並組織培訓和學習。
5、負責組織系統教職工文體活動、技能競賽活動;
6、負責組織“五會一團”(攝影協會、書畫協會、籃球協會、桌球協會、文學協會和教師藝術團)定期開展活動;
7、負責統計系統特困教職工情況,並幫助其解決實際問題。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招生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各項招生考試政策、規定,並招生委員會各部門做好招生考試安全、保障工作;
2、負責招生考試報名信息採集、錄入、審核、確認,做好報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3、負責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唐山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安排部署、組織管理、具體實施和督導檢查;
4、負責中考體育、理化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試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
5、負責學業水平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考試以及研究性學習、理化生實驗操作、音體美實踐科目考查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
6、負責中考閱卷、登統工作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
7、負責落實中考招生檔案精神,做好高中階段招生工作;
8、負責志願填報工作政策宣傳和輔導,做好考生、家長的諮詢、服務工作;
10、負責空軍招飛工作政策宣傳、組織報名和體檢工作;
11、負責高考結果統計、發布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幼教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研究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承擔對幼稚園教育教學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和督導全縣學前教科研工作;制定相關評價標準。
三、負責對全縣幼稚園園長、教師進行崗位培訓和提高培訓。
四、負責對基層幼稚園建設和規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負責做好幼稚園升級升類工作;對幼稚園進行分類定級管理和登記註冊管理。
六、負責幼稚園日常管理的檢查與督導;幼稚園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的制定與實施;做好全縣幼稚園年度數據統計。
七、負責幼稚園日常衛生保健工作;幼兒及教職工年度體檢的檢查等。
八、負責監督基層幼稚園做好家長工作;對幼兒看護人員和家長進行育兒指導,促進幼兒教育向0-3歲延伸。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規劃基建科職責
1、負責編制下達系統基建計畫,提出建設方案,指導改善辦學條件。
2、負責布局調整工程項目的實施。
3、負責學校危舊校舍檢查、改造,確保校舍安全。
4、負責校園美化、綠化的實施。
5、負責做好基建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6、負責工程項目的預、決算。
7、負責監督工程質量及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8、負責學校基建的統計、分析、歸檔工作。
9、協助計財科加強對基建費用的管理。
10、負責系統基建人員的業務培訓。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