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高新區招商引資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暫行辦法

二、投資項目竣工驗收依據和內容 三、投資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3、投資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由高新區管委會招商局牽頭。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新區招商引資項目管理程式,提高對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質量,充分發揮高新區的政策、機制、環境、項目集聚等多種優勢,努力為招商引資項目創造公平、公正、廉潔、高效、透明的開放運作平台。2003年,針對高新區實際,管委會對進區招商引資項目所涉及的政策優惠、產業導向、科技創新、土地使用、項目建設實施等各個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辦法,並制定出《高新區招商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於2004年開始實施,切實有效地提高了高新區招商引資項目洽談引進水平和管理水平,一大批符合高新區產業導向、有一定投資強度、技術含量較高的好項目得到逐一實施,有的項目已建成投
產,相繼產生投資效益。為加強招商引資竣工項目的科學管理,提高和完善投資項目履約率,落實履約責任,發揮項目投資效益,進一步為竣工項目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保障項目順利正常營運,特制定暫行辦法如下:
一、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範圍
凡在高新區申請核准或者備案的招商引資項目,投資建設基本完成後,應在投入試生產前三個月向高新區管委會書面提出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報告,並做好綜合驗收相關資料的準備工作。
二、投資項目竣工驗收依據和內容
1、國家發改委、建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經濟委員會等相關部門關於工業生產性項目建設的法令、法規、制度及規定要求。
2、玉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及項目企業與高新區管委會簽訂的項目投資協定、土地補充協定的內容和要求。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專家評估意見、項目核准或者備案的投資規模、建設規模、生產規模、效益規模等主要內容。
4、經會審通過的項目建設規劃方案、建設內容、建設完成情況和消防、環保、技術監督、產品許可等方面相應資質手續的完備。
5、項目竣工後在生產過程中的勞動組織、用工情況、水電需求、安全生產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等方面的組織安排和工作措施。
6、按照“會計法”、“統計法”等相關法規要求,項目竣工投產後財務、會計、統計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制度要求報送相關報表。
三、投資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相應的固定資產投資依據,相關驗收資料必須齊全、真實(通過中介機構審計的以審計結論為依據)。
2、生產性項目和輔助性設施,已按批准的設計內容要求完成,能基本滿足生產使用。
3、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的規劃調整,項目建設內容調整的相關申請及批准檔案、依據。
4、主要工藝設備及配套設施經過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並能夠生產出合格產品。
四、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程式
1、具備驗收條件:投資建設項目,應主動向高新區管委會提出綜合驗收申請,配合做好項目竣工轉入投產營運工作。
2、準備好項目相關的項目審批立項、建設規劃、消防、環保、技術監督、安全、產品許可證等各種相關檔案。
3、投資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由高新區管委會招商局牽頭。建設環保局、經濟發展局、土地局、財政局、人事勞動局、社會事業局、監察室等相關部門參加組成綜合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工作,對竣工項目提出綜合驗收意見和整改建議,督促項目單位落實完善後納入項目正常運行管理並建立相應檔案。
五、未達到驗收內容和要求的項目,責令項目單位即時進行整改完善。對違反協定或違約的項目,則按國家相關法規,及投資項目協定條款,根據項目投資狀況,對項目用地面積、土地價格等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和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六、本辦法由玉溪高新區招商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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