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轄區
玉林市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玉林市科技計畫,擬訂和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木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玉林市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參與編制玉林市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玉林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促進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農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組織有關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學技術攻關,指導和推動科技興縣(市、區)工作,指導科技扶貧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八)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大型科學儀器、實驗動物和科技文獻等科研基礎條件建設工作。
(九)負責玉林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牽頭負責全市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一)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玉林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科技進步目標考核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主管全市專利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