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玉山縣委、玉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玉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玉發[2010]6號)檔案精神,組建玉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掛玉山縣中小企業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職責(不含內貿管理職責),原縣中小企業局(縣鄉鎮企業局)的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的職責,縣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有關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保留縣經濟貿易委員會和縣鄉鎮企業局。
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弱變強,加快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二)劃出的職責
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貿管理職責劃給縣商務局。
(三)強化的職責
1、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職能。
2、組織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在經濟運行管理中的問題,參與全縣信息產業規章和政策的研究,推進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的職能。
主要職責
玉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一)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含國防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五)承擔工業經濟運行和電力能源行業管理和監督;擬定電力行業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問題;負責供電區劃分管理工作;培育和監督電力市場,規範電力市場秩序。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全縣煤炭等能源產品的綜合平衡。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市場進行管理。
(六)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規模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核、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對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建設的項目,進行登記備案。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以及資源綜合利用建設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建立服務全縣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一)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組織實施;承擔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十二)在全縣經濟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配合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工業園區發展的規章和政策建議,負責組織、指導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及數位化園區建設,負責對全縣工業園區的分類管理、經濟運行分析。
(十三)負責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的前期審核、日常業務監管工作;提出改善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建議,促進建立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協調解決企業融資有關問題。
(十四)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會同通信、廣播電視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縣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五)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策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六)根據國家統一規劃,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七)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省中小企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玉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6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相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綜合治理、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機關黨委日常黨務工作,協助委領導做好綜合治理、宣傳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政治學習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所屬黨組織黨的思想、作風、組織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工作;做好機關幹部的培養、考核、管理、推薦工作。
負責縣委、縣政府交辦事項的協辦和督辦工作。
(二)綜合指導科(行政服務科)
(1)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規章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服務縣內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統籌銜接工業行業專項規劃;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委內綜合性重大課題調研活動;負責宣傳、合作與交流;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材料起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核事項。
(2)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負責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定和工程系列中評審工作;承擔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和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組織實施、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3)負責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指導企業人力資源開發及智力引進工作;負責“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的組織實施。
(4)負責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前期審核、日常業務監管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和處置風險,提出傳送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建議;指導和推動企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開展政銀企合作。
(三)經濟運行科
(1)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應急管理,負責重要物質、重點企業的運輸協調;承擔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2)監測分析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態勢;提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指導非公有制企業加強管理;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的經濟運行分析,提出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工業園區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工業園區運行態勢;提出促進工業園區發展政策及措施的初步建議;具體承擔工業園區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行業管理科
(1)承擔煤炭、冶金、建材、石化、紡織、船舶修造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擬訂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工作。
(2)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培育與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準入條件、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監測分析新興產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規範電力市場秩序;按有關規定對全縣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制定全縣加油站規劃和網點設定,全縣成品油零售經營的行政許可申報及全縣成品油市場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縣企業減負工作,負責受理侵害企業權益的投訴、舉報,組織查處企業亂收費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改制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和企業穩定工作;指導和聯繫縣企業協會(企業家協會)並歸口管理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投資技術科
(1)組織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和登記備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行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縣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制定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和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引導與扶持工業的發展;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監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承擔縣本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2)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改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管理;協調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
(3)指導輕工、醫藥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承擔裝備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擬訂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工作。
(六)信息化管理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體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電子商務發展、會同通信、廣播電視等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組織協調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2)協調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