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會堂

獨立會堂

獨立會堂建於1732年,當時作為賓夕法尼亞州的議會大樓(State House),被視為國家將要出現的象徵。在當時的13個殖民地里,這是最雄心勃勃的建築。

獨立會堂

獨立會堂獨立會堂
中文名稱: 獨立會堂
英文名稱: Independence Hall
國家: 美國
所屬洲: 北美洲
批准時間: 1979
批准標準
1979年根據文化遺產評選標準C(VI)被列入《世界遺產目錄》

介紹

獨立會堂獨立會堂

712-005
獨立會堂建於1732年,當時作為賓夕法尼亞州的議會大樓(State House),被視為國家將要出現的象徵。在當時的13個殖民地里,這是最雄心勃勃的建築。由於當時的地方政府採取邊建設邊投資的政策,因此這個建築也是一點一點完成的,直到1753年,也就是開工的21年後,才宣告竣工。它由當時綽號“精明的律師”的安迪?哈密爾頓(Andrew Hamilton)審查設計並擔保完成的。哈密爾頓由於1735在紐約成功地為彼得.曾熱爾(Peter Zenger)辯護而名聲鵲起,這次成功的訴訟被視為捍衛新聞自由的里程碑。這座建築經歷了許多修葺,比較著名的有1830年由希臘復古主義建築師約翰?哈維蘭德(John Haviland)的改造和1950年由美國國家公園管理中心的修繕,這次修繕將其恢復為1776年的面貌。
這是一座頂部帶有尖頂的氣度平和的磚式建築,在原來的設計中,尖頂里放一口重2080磅的大鐘。不幸的是,這口鐘裂過兩次,現在靜靜地佇立在地面的一個特製的防護棚中。現在尖頂中放置的僅僅是這口鐘的複製品。獨立會堂的重要意義不在於它的建築設計,而在於它是形成美國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檔案的起草和討論場所。
獨立會堂無論怎么講都可以稱之為美國的誕生地。《獨立宣言》在這裡通過,聯合憲章(或聯邦憲法)也是在這裡討論、起草並通過。這個迄今最為古老的聯合憲章是由當時的13個殖民地中的12個的代表們共同商定的,當時只有羅得島殖民地沒有派出代表。喬治o華盛頓主持了這次1787年5月到同年9月的討論會。這個由前言和七個章節組成草案被提交給當時的13個州,經過9個州的批准後生效,1788年六月21日新罕布希而州作為第九個州批准了這個草案,次年的3月聯合憲章正式實施。在這個檔案中最為著名的革命性特徵是“三權分立”制度的確立。另一個重要之處是將議會分為上院和下院。由於上院最初位於議會大廳的上層,而下院最初位於議會大廳的下層,這就是上下院之分的由來。前者不分大小賦予每個州平等的權利,後者則是按照各州的大小分配名額。當年就在這座會堂中,來自於大小不同的各州代表為了建成一個有利於自己所在州的聯合政府,在長達5個月的激烈討論中進行了不知道多少次針鋒相對的智力角逐和口舌之辯,好在這些當時的精英們在思想的碰撞和摩擦後,最終相互妥協、讓步,為美國後來的發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石。據說,喬治·華盛頓為了防止自己的意見在聯合憲章中被不適當的誇大,因而在當時熱烈討論中很少闡述個人的觀點。為了防止外人偷聽辯論的內容,即使在1787年炎熱的夏日裡,會堂的窗戶仍然緊緊關閉。
獨立會堂的地下室一度淪為市井流氓的拘留所,二層也有過作為自然博物館的歷史。現在它作為誕生了《獨立宣言》和聯合憲章的所在地而成為世界遺產,對廣大遊人開放。
評價
獨立會堂位於費城的市中心,是舉世聞名的文化遺址,它宣告著美國獨立。1776年和1787年曾先後在這裡發表過兩篇重要的檔案,即《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這兩個檔案不僅在美國歷史上起著重要的作用,而且它所闡述的原則也為世界各國立法者立法提供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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