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獄市
拼音
yù shì
引證解釋
指獄訟以及市集交易
《史記·曹相國世家》:“ 惠帝 二年, 蕭何 卒……使者果召 參 。 參 去,屬其後相曰:‘以 齊 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者乎?’ 參 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
唐元稹《唐慶萬年縣令》:“輦轂之下,豪黠僄輕。擾之則獄市不容,緩之則囊橐相聚。”
宋 朱翌 《猗覺寮雜記》卷下:“獄也,市也,二事也。獄如教唆詞訟,資給盜賊;市如用私鬥秤欺謾變易之類,皆奸人圖利之所,若窮治則事必枝蔓,此等無所容,必為亂,非省事之術也。”
宋 蘇軾 《御試製科策》:“伏惟制策有治當先內,或曰何以為京師;政在擿奸,或曰不可撓獄市。此皆一偏之說,不可以不察也。”一說為 齊國 大市之名,“獄”為“岳”字省文,即 齊國 莊岳 之市。見 陳直 《漢書新證·蕭何曹參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