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狼王羅伯威武神勇非同尋常,是一個神話般的傳奇英雄,他率領著數量有限但卻驍勇善戰的部下稱霸一方,不可一世。當地的人們傷透了腦筋也奈何它不鎝,那些處心積慮的伎倆在狼王面前根本只會受到譏笑。誰料,千古鐵一般的定律生了效——英雄畢竟還是難過美人關,它終於為了美麗而輕率的妻子斷送了自己的霸業和生命。不過,這位獸中之王死也死的高貴無比,雍容安詳,死後,羅伯終於得與愛人永遠相伴了,是西頓動物文學經典之一。作者簡介
西頓(1860-1946)出生在英國,六歲時和一家人一起來到加拿大。他從小就熱愛大自然,悉心觀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飛禽走獸。他是個博物學家、社會活動家,探險家和作家,他尤其欣賞印第安人的政治組織機構。他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於1898年出版後獲得了極大的成功。這本書使他在經濟上獲得了獨立,並使他贏得了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的友誼。據說英國作家吉卜林的《莽林之書》也是在這本書的啟發之下才寫成的。
如同傳統悲劇描寫的都是重要人物的重大事件一樣,西頓動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天賦不凡的個體”,因為這種悲劇性的受害者才能引起讀者的同情。這種不凡的個體往往是體格出眾、才智超群的天生的領袖,是一個代表悲劇命運的最合適的主人公。西頓的動物故事強調真實性,主角都是根據真是動物塑造的,細節來源於他豐富的野外生活,這開創了一種新的文學體裁:寫實動物小說,西頓因此也獲得了“動物小說之父”的美名。
E.T.西頓(ErnestThompsonSeton,1860-1946),可能是一位注定要為動物們寫傳記的作家。我們大概只聽說過人有傳記,沒聽說過動物也能有傳記。但是西頓真的是這樣做的,而且做得棒極了。於是後人稱他為“動物文學之父”。西頓(Seton)這個姓氏對我們沒有多少意義,但如果放到蘇格蘭,那可是一個響噹噹的姓氏。它來自蘇格蘭的一個名門望族,“西頓”的名號可以追溯到11世紀,而他們的祖先中最顯赫的要屬查理曼大帝(742-814)。家族歷史還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紀。E.T.西頓的曾祖父是蘇格蘭的伯爵,著名的獵狼英雄。他的祖輩為僭君而戰,後來不得不離開了蘇格蘭。前面我們提到那位奧台爾,因為有個寫歷史小說的祖先司各特,從小就立志要成為歷史小說家。這位西頓的顯赫祖先們,又會給小西頓怎樣的影響呢?
西頓的父親是倫敦一個造船廠主,他有十個孩子,小西頓排行第八。由於生意上的失敗,老西頓不得不舉家離開英國,移民到加拿大多倫多附近開了一個農場,那一年小西頓只有6歲。老西頓是個糟糕的農場主,不過農場生活卻給小西頓帶來了無限遐想的童年。
那是一個開拓的年代,人跡所到之處,大自然仍處於半開化階段。小西頓醉心於享受半原始狀態下的大自然,他在樹林裡搭建小樹屋,在自然界中長時間獨自觀察、繪畫、遐想。小西頓不擅長與人交往,常常忘情地融入周圍的自然環境,與動物們自然地結交。對於這位少年,自然世界的生活比城鎮裡的生活更真實、更富有意義。
西頓在繪畫方面的天才和對動物執著的熱愛,使他在求藝、求學和職業的道路上都得到高人指點、提攜,很快在繪畫界和動物科學界小有名氣。他深知動物習性,熟諳動物解剖學,所以年紀輕輕就受聘於美國一家著名的出版社,為世界自然百科全書繪製上千幅動物圖畫。這不但使他有了相當好的收入,而且使他有機會週遊加拿大、美國,觀察各種野生動物的生態,蒐集關於它們的故事。
西頓寫動物們的故事,並不是抱著那種獵奇的心理,而是以一個傳記家的嚴謹態度,帶有一種強烈的歷史使命感。在他的一本故事集《我所知道的的野生動物》的前言中,他寫道:“這些故事都是真的。雖然在多處地方,我並沒有嚴格遵循歷史線索的真實性,但本書中提到的動物們都是真實的。它們曾經像我描述的那樣生活過,並且顯示出鮮明的個性和強烈的英雄主義氣概,雖然在我無力的筆下,表現得是如此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