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
文言文狀語後置概念
現代漢語中狀語置於謂語之前,若置於謂語之後便是補語。但在文言文中,處於補語的成分往往要以狀語來理解。
例如:《鴻門宴》:“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戰河南”即“戰(於)河南”,應理解為“於河南戰”。《促織》:“復之以掌”即“以掌復之”應理解為“用手掌復蓋(蟋蟀)”。
另外,還有定語置於中心詞之後,修飾名詞的量詞放在名詞之後等特殊現象,因不常用,因此按下不表。
主要類型
狀語後置有三種情況:
1、用介詞“於”組成的介賓短語在文言文中大都處在補語的位置,譯成現代漢語時,除少數仍作補語外,大多數都要移到動詞前作狀語。
例: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荀子《勸學》)
分析:此句中的“於藍”介賓短語,前者應該移到“取”的前面做狀語;後者“於藍”介賓短語應該移到“青”的前面做狀語,即譯為“比藍青”。
2、介詞“以”組成的介賓短語,在今譯時,一般都作狀語。
例:具告以事。(《史記·項羽本紀》)
分析: “具告以事” ,即“以事具告” ,“以事”介賓短語做“告”的狀語。
3、還有一種介詞“乎”組成的介賓短語在補語位置時,在翻譯時,可視情況而定其成分。
例: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韓愈《師說》)
分析:“生乎吾前”中的“乎”就是介詞“於”;“乎吾前”應該移到“生”的前面做狀語。
英語狀語移位
英語狀語移位
修飾動詞,形容詞,副詞以及全句的句子成分,叫做狀語。用作狀語的通常是副詞,介詞短語,不定式和從句等。狀語一般放在被修飾的詞之後或放在句尾。副詞作狀語時可放在被修飾的詞前或句首。但有時在複雜句中不用此類方法,稱作狀語移位。
狀語後置
把狀語擺到中心詞的後邊,突出狀語所表達的內容。
例如:
①如果我能夠,我要寫下我的悔恨和悲哀,〈為子君〉,〈為自己〉。(魯迅《傷逝》)
②春天去了大半,還是冷;加上整天的〈下雨〉,〈淅淅瀝瀝〉,深夜獨坐,聽得令人有些淒涼……(魯迅《白莽〈孩兒塔〉序》)
③老爺爺多么好啊!我要是有那么一個老爺爺,我就一年〈不掉〉一回眼淚,〈一定〉!(老舍《女店員》)
④我們要用帶血的聲音,
一萬次呼喚:
醒來吧,總理!
〈繼續〉您的革命生涯
〈以你對黨的忠貞和崇高的政治品質〉。
(郭小川<痛悼敬愛的周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