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從方法論的角度看,處於通說地位的犯罪構成四要件說不能發揮犯罪論體系的指導功能、限制功能、檢驗功能,尤其是不能妥善解決共犯論的一些複雜問題。隨著各種改造方案的提出,四要件說“一統天下”的局面早已不復存在。多數改造方案的總體趨向是對四要件說進行階層化改造,並在滿足控、辯對抗方面邁出關鍵步伐。作者在本書中創造性地提出的“犯罪客觀要件、犯罪主觀要件、犯罪排除要件”三階層體系的合理性在於:借鑑了階層論體系的方法論;充分考慮刑事裁判中犯罪事實的認定過程,、維持層層推進的遞進式思維,最大限度地防止司法上出錯;有助於凸現犯罪論研究中的問題意識;吸納了四要件說的合理性,改革“成本”捃對較小。
作者簡介
周光權,重慶市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等職。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在日本名城大學法學部任客座研究員。 出版《注意義務研究》、《刑法諸問題的新表述》、《法治視野中的刑法客觀主義》、《刑法各論講義》、《刑法學的向度)》、《刑法總論》、《刑法各論》等個人專著8部;合著、主編、參編《刑法學的現代展開》(與陳興良教授合作)等刑法學著作20餘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100餘篇。 2002年獲第七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3年獲第三屆“胡繩青年學術獎”;2004年獲清華大學“學術新人獎”(清華大學青年學術成果最高獎).2005年獲第一屆中國青年法律學術獎(法鼎獎)銀獎;2006年獲法務部優秀法學科研成果二等獎;2008年入選北京市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
目錄
導論 我國犯罪論體系的現狀與問題
一、概念的釐清
二、傳統四要件理論的諸種缺陷
三、改造四要件論的探索值得肯定
四、應當容許不同犯罪論體系並存和對抗
上篇 問題
第一章 犯罪論體系的比較法透視
一、犯罪論體系的歷史淵源
二、大陸法系的階層式犯罪論體系
三、英美法系的雙層次犯罪論體系
四、蘇聯、中國的閉合式犯罪構成論
五、導致犯罪論差異的內在原因分析
第二章 四要件說的缺陷Ⅰ:理論剖析
一、難以兼顧形式判斷與實質判斷
二、重視控訴輕視辯護
三、主觀判斷可能優於客觀判斷
四、經驗判斷與規範判斷糾纏不清
五、強調靜止性否認過程性
六、結語:解決矛盾的基本構想
第三章 四要件說的缺陷Ⅱ:實務考察
一、可能喪失從不同側面檢驗行為的機會
二、容易根據形式判斷得出結論
三、不重視法益保護的觀念
四、過於重視行為人的意思
五、難以正確處理正當化事由
六、不能妥善處理共犯論的問題
七、難以實現一般預防
中篇 本體
第四章 犯罪論體系與價值評價
一、價值評價存在於犯罪構成中
二、中國刑法學中價值評價的特色
三、價值評價與犯罪論改革
第五章 規範違反說與犯罪論體系
一、規範論與犯罪本質
二、規範論與犯罪成立理論
第六章 構成要件的觀念
一、概念的釐清
二、構成要件觀念的重要性
三、構成要件的觀念與處罰範圍——以對向犯為例的分析
四、構成要件的主觀判斷
五、構成要件的觀念與身份犯的共犯
第七章 構成要件的獨立價值
一、構成要件和違法性的相關性
二、將構成要件和違法性分開考察的理由
三、我國通說中構成要件和違法性一體化的不足
四、構成要件的獨立性與我國犯罪論體系改造
第八章 違法性的本質
一、研究的出發點
二、法益侵害說的問題點
三、規範違反說與中國犯罪論體系中的違法性
四、未來社會違法性本質的轉換
五、規範違反說與刑法的公眾認同
第九章 違法性判斷的基準
第十章 違法性認識
第十一章 犯罪論體系
下篇 改造
第十二章 犯罪論體系的功能
第十三章 犯罪論體系的改造方案
第十四章 犯罪論體系的前景
代跋 無聲的中國刑法學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