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中見避法,亦稱善避善犯法,或稱犯中求避法。所謂“犯”,就是故事類型重複;所謂“避”,就是故事類型的變化。犯中見避法,就是在重複中出新意,於重複中求變化,在相同的場面、情節、人物中,抓住各自的特殊性,作出不同的藝術處理的方法。
例如,羅貫中的《三國演義》中的“三顧茅廬”、“七擒孟獲”等都是運用“犯中見避”法的範例。當代小說創作中也不乏其例。例如,高曉聲的《李順大造屋》(《當代小說選》,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版),寫主人公三次造屋未成,就出色地運用了犯中見避法安排情節,使作品展現出複雜的立體畫面,顯示情節的曲折性、揭示主題的深刻性、刻畫人物的複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