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分類

物資分類是根據物資管理的不同要求,按照一定標誌所劃分的物資類別。通常有四種分類方法:(1) 按物資在生產中的作用可分為: 原料、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動力、設備、工具和配件等。(2) 按物資本身的物質屬性可分為: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煤炭、石油、機電設備等。(3) 按物資的使用方面可分為:生產用物資、維修技措用物資、基本建設用物資、科學研究用物資、工藝裝備用物資等。(4) 按物資的管理許可權可分為:國家統一分配物資、中央主管部門分配物資、地方分配物資和自由購銷物資。

物資分類原則

(1)分類形式應滿足企業本身需要,選擇適用並且統一的分類標準,標準一旦確定,不可隨意變更。

(2)有系統地展開,逐漸細分,層次分明。

(3)分類具有排他性。

(4)分類應具有完全性,應覆蓋所有物資。

(5)分類伸縮性,以適應物資的增加。

物資分類方法

(1)按物資特性分類。特性不同物資所需要的保管條件差異很大,如有些物資揮發,有些物資吸附,有些物資需要溫濕度控制。因此,為適用物資保管的需要,可以選擇按物資特性進行分類。

(2)按物資使用目的、方法和程式進行分類。如需要進行流通加工物資,可以按加工的方法不同進行分類。

(3)為帳務處理方便,可按會計科目進行分類。

(4)按交易行業進行分類。

(5)按物資形狀分類。如物資的內容、形狀、尺寸、顏色和重量等。

(6)按照運輸要求分類。如按運輸方式,如按公路、鐵路、航空劃分;在發運量大的倉庫中,也可以按收貨地或到貨站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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