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種不變論

物種不變論

物種不變論認為生物界的所有物種一經造成,就不再發生任何變化,即使有變化,也只能在該物種的範圍內發生變化,是絕對不可能形成新的物種的。可以說是特創論的延續。 特創論不等同於物種不變論。特創論完全無科學依據,而物種不變論是一個科學猜想,有一定的科學依據。

簡介

物種不變論認為生物物種不可改變的理論。與“進化論”相對。18世紀的瑞典生物學家林耐依據《聖經》的教義所倡導。認為地球上包括人類在內的各種生物,都是上帝創造的,是一成不變的,或只能在種的範圍內變化,不能形成新種。“種的數目與最初所創造出來的各種不同類型的數目是相同的”,“沒有一個種是新的”(《自然系統》)。他假設上帝在一個海島的高山上創造了各種不同的動植物,海陸相連後這些生物逐漸散播到各地。林耐晚年已察覺到生物變異的事實,在《自然系統》第十版中刪去了物種不變的一些言論。後來,法國生物學家居維葉提出變相的物種不變論。他認為動物有四種基本類型,即脊椎動物類型、軟體動物類型、節肢動物類型和放射動物類型,這四種基本類型“毫無變化”。不同地層中的生物化石之所以不同,是由於地球發生過多次劇烈災變的結果。每次災變之後,物種被重新創造出來,或者從別處移居而來。在達爾文提出進化論學說之前,物種不變論曾長期占據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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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創論

這個世界是上帝花七天所建是按照《創世紀》(猶太人和基督教徒)或《古蘭經》中(穆斯林)所記載,儘管希伯來語聖經(Hebrew Bible)沒有說明創世與虛無的理由。《舊約。聖經》的第一章“創世紀”,就描述了萬能的上帝耶和華是在6天中創造萬物的:世界伊始,地上是浩淼無際的水,暗淡無光。第一天,上帝創造了光,從此有了光明和黑暗、白晝和黑夜。第二天,上帝創造了空氣,把水上下分開。空氣為天,天上的水是雲和雨,地下的水是江河湖海。第三天,上帝創造了海洋和陸地,讓大地長滿青草、蔬菜、樹木。第四天,上帝創造了日、月、星辰,分管白天黑夜。第五天,上帝創造了水中的游的魚,空中飛的鳥,讓海洋天空充滿生機。第六天,上帝創造了地上生活的昆蟲、野獸,並且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出人,讓人來管理這一切。萬物都造齊了,第七天,上帝就休息了,這一天也就叫安息日。

神創論的宗教背景

在中世紀,猶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都相信為聖經所記載的歷史是準確而毋庸置疑的。在歐洲、中東以及其他地區的穆斯林世界的多數人都認為,最高的神已經存在,並且永遠存在,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由最到的神所創造,他有大家熟知的名字如:上帝、耶和華或安拉。 公元前5世紀,黎凡特地區相對嚴格、倫理性的神信仰首先在猶太人當中開出。(猶太人那個時候是小群體,在一個叫canaan的地方建國以色列(canaan是舊約聖經中的辭彙,讓我想起了在日本卡通片《canaan》正是借用了這個名字)。在公元前922年分裂為南北兩個國家,北面由10個部落所構成(直到公元前722年被亞述人所滅),南面由12個部落所構成(公元前586年被巴比倫人攻占)。通常被征服的民族會產生文化同化與通婚現象,原本的獨特性質會逐漸消失,這也正是北面被歷史長河所淹沒的原因。但是南面的猶太民族從國家滅亡中掙脫出來組成一個擁有自己文化的群體,他們的歷史迂迴曲折,新衰變遷……理念和傳統由他們傳承下來,最終成為西方世界的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奠定基礎) 這種信仰後來不僅成為猶太人和穆斯林的共同信仰,而且是各種樣式的基督教的共同信仰。但是在某些學者如克里斯托弗·道森看來,原本“純粹”的神信仰到了基督教這裡,變得不那么純粹了,因為真神可以分為三個,就是聖父、聖子、聖靈。當然,為了保證神信仰,三個位格不可分割,這就是三位一體。但在猶太教徒和穆斯林看來已經不原生態的一神教。

結果

物種不變論後來被達爾文的進化論所推翻。不利的變異個體則被淘汰,這就是自然選擇或適者生存。適應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在自然選擇過程中,只有適者才能生存,但適應對生存也只有相對的意義,一旦生活環境改變,原來的適應就可能變為不適應。最後,他認為,通過自然選擇形成新物種。

進化論是進化生物學的理論基礎,生物界的各種複雜現象:形態的、生理的適應,物種的形成和絕滅,種內和種間關係等現象都只能在進化論的統一基礎上得到解釋。進化論將整個生物界原來互不相干的各個分支緊密聯繫起來。達爾文還從遺傳決定論的觀點出發,創立了優生學。物種的變異如何積累、鞏固,並在世代中延續下去,成為當時進化論的難題解之一。這也就為後期產生的生物進化研究領域中的眾多學派提供了鋪墊,這些學說、學派的研究和爭論對我們深入研究認識生物進化現象有積極意義。

對人類思想的影響

在《物種起源》這部書里,達爾文旗幟鮮明地提出了“進化論”的思想,說明物種是在不斷的變化之中,是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的演變過程。這部著作的問世,第一次把生物學建立在完全科學的基礎上,以全新的生物進化思想,推翻了“神創論”和物種不變的理論。達爾文提出進化論的時候,當時的西方社會,從文藝復興開始,自然科學受到哥白尼“日心說”的鼓舞,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到18世紀,天文學、數學、物理學、力學已經從神學統治中解放出來,但是生物學仍然禁錮在神學之中。進化論的先驅、法國傑出的博物學家拉馬克〔拉馬克(1744—1829)〕法國生物學家,現代進化論的奠基人之一曾經這樣評價“他的功績是偉大的,他第一個使人認識到這樣一個假定的可能性:有機界和無機界的一切變異是根據自然界的規律而不是由於神的干涉而發生的”。列寧在總結達 爾文進化論的意義時說:“達爾文的著作最後把上帝從自然界趕走了,生物科學便站立起來了。”這些論述首先表明了進化論在打擊神學中的作用。

《物種起源》的出版,在歐洲乃至整個世界都引起轟動。它沉重地打擊了神權統治的根基,從反動教會到封建御用文人都狂怒了。他們群起攻之,誣衊達爾文的學說“褻瀆聖靈”,觸犯“君權神授天理,”有失人類尊嚴。與此相反,以赫胥黎為代表的進步學者,積極宣傳和捍衛達爾文主義。進化論轟開了人們的思想禁錮,啟發和教育人們從宗教迷信的束縛下解放出來。

對社會的影響

達爾文的進化理論意義遠大,其影響力不僅表生物學方面,還對人類社會其他方面的發展具有指導意義。進化論是人類歷史上第二次重大科學突破,第一次是日心說取代地心說,否定了人類位於宇宙中心的自大情結;第二次就是進化論,把人類拉到了與普生物同樣的層面,所有的地球生物,都與人類有了或遠或近的血緣關係,徹底打破了人類自高自大,一神之下,眾生之上的愚昧式自尊。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進化思想在深入人心的同時,也指導了人類社會的競爭。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用我們自己的話就是與時俱進,就是老祖宗說的“苟日新,日日新”。社會進步發展的腳步,就是進化的腳步。無論是漸進突變,無論是曲折還是直線,都在前進發展中顯現。我們的思想認識是這樣,我們的行動也是這樣。一些過去不理解的東西,一些過去嗤之以鼻的東西,為了某種適應,也可能成為積極的實踐。儘管異化突變有時候會給進化歷史帶來某種挫折,但它們又是從另一方面推動進化進程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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