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是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和港澳事務綜合管理部門。 (五)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八)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

概述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外事僑務及港澳工作的工作部門,是全市外事、僑務工作和港澳事務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內設秘書科、領事審批科、國際交流科、僑務科、日韓科、駐韓國商務聯絡處和駐俄羅斯海參崴商務聯絡處等機構。對外加掛境外招商局、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牡丹江市海外交流協會作為聯繫海外華僑的機構,同時設在外事僑務辦公室。行政編制23名,牡丹江市對外友好服務中心事業編制10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編2名。
外事工作緊緊圍繞市委提出的“三個戰略”、“五城建設”和面向東北亞“五個中心”的總體部署,堅持以創新為動力,以服務為宗旨,以合作為依託,以感情為紐帶,以宣傳為先導,以服務國家整體外交為要務,切實加強機關和幹部隊伍建設,強化境內外黨員教育與管理,不斷實現自我提升和社會期許,用激情、責任和擔當助力牡丹江經濟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積極構建“大外事”、“廣開放”格局,牢固樹立外事無小事的工作理念,注重細節,精益求精,以友城為基地,延伸合作與交往,打造大外事,提供大服務,鑄造大平台,抓準國家提升沿邊開放的歷史性機遇,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獨具特色地打造外事僑務工作新境界,以博愛的世界胸懷、多語種的職業優勢,在跨越爭先、激情發展的領航線上,為騰飛的牡丹江開啟面向未來、面向世界的大門。

機構設定

(一)秘書科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電子政務、信息、財務和目標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邊防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擬定我市邊境管理工作政策;參與各類重大邊境涉外事件的處理;負責市屬界務管理和邊境勘察工作;組織或參與邊境會談、會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邊境涉外事宜。
(二)領事審批科
負責接待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協調有關部門並參與外國人、出國人員涉外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掌握外國人在我市情況並指導各涉外單位的外事管理工作;負責邀請外國官方人員來我市邀請信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的審批呈報和處級以下人員赴俄團組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人員的外事紀律教育;負責全市因公護照的管理工作。
(三)國際交流科
貫徹中央對外交往的方針政策,負責國際友好聯絡工作;負責與各友好城市、友好人士的交往;了解和掌握全市各涉外友好聯絡情況,協調各單位和各縣(市)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利用友城關係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友好國家政府友好團組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市領導出訪的聯繫、安排、組織和隨團翻譯工作;負責國外往來函電、資料的翻譯和處理工作;負責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四)僑務科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在國內的合法權益;負責歸僑、僑眷的身份認定;負責貫徹落實歸僑、僑眷及其子女的優惠政策,負責僑務扶貧、僑務救濟、僑務信訪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負責開展海外華僑、華人的“三引進”和指導捐贈工作;負責海協會日常工作。
(五)日韓科
負責與日、韓兩國友城的交流與合作;推動我市對日、對韓合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在東北亞區域合作框架內,尋求建立中、日、韓三國地方政府、組織間定期會晤及協作機制;廣泛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日、韓友好團組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市領導出訪日、韓兩國的聯繫、安排、組織和隨團翻譯工作;負責日、韓兩國往來函電、資料的翻譯和處理工作。
(六)駐韓商務聯絡處
負責與韓國各界的友好聯絡工作;負責與韓國友好城市、友好人士的交往,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縣(市)、區對韓國的友好聯絡情況;負責對韓國企業招商引資的協調聯絡與推進工作;負責接待韓國各界來訪團組;負責市領導出訪韓國的聯繫、安排、組織和隨團翻譯工作;負責與韓國往來的函電、資料的翻譯工作。
(七)駐俄羅斯海參崴商務聯絡處
負責對俄內引外聯、搭建平台和招商工作;負責對俄開展宣傳推介活動,增進相互了解,建立溝通機制,促進雙邊合作;負責面向市領導及訪俄的市直有關部門,做好接待工作,為我市赴俄人員提供服務,特別是為市領導出訪及我市在俄舉辦的各種大型經貿招商活動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為全市對俄商務、招商及旅遊活動進行服務保障。
機關黨的機構和紀檢、檢查等機構按黨和有關章程規定設定。

主要職責

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是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和港澳事務綜合管理部門。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或協助處理本地區的重大涉外事務,歸口管理僑務和港澳事務工作。
(二)組織接待來訪的外賓。在中央和省授權範圍內,負責由市外辦歸口管理的各部門派遣團組或人員因公出國(境)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處級以下人員因公赴俄經貿團組的審批工作。
(三)負責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幹部的對外政策和業務培訓;總結交流本地外事工作經驗。
(四)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市(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我市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屬的邊界事務、邊境地區和口岸的外事業務和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邊境會談、會晤工作。
(五)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對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
(六)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經濟、科技合作和華文教育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
(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華僑歸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的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做好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
(八)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審核及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僑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班子

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2名,軍轉幹部編制1名,合計23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港澳辦副主任1名(副處級),副處級調研員1名,駐俄羅斯海參崴商務聯絡處主任高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的機構和紀檢、監察機構領導職數),副科長領導職數4名。
主  任: 劉長生 主抓全面工作
副 主 任: 張 軍 負責國際交流(俄、日、韓、歐美)、邊境工作
彭旭東 負責領事、駐海參崴商務聯絡處
許 新 負責出國審批、網站建設與管理
紀 檢 組 長: 董春艷 負責紀檢監察、常務工作
港澳辦副 主 任: 蘇雨泉 負責黨建、僑務和港澳辦工作
副處級調 研 員: 尹敬鉉 協助副主任負責日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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