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契錢

基本信息

拼音yáqìqián 注音ㄧㄚˊㄑㄧˋㄑㄧㄢˊ
引證解釋牙契稅。宋俞文豹《吹劍四錄》:“牙契錢者,人間買田宅,則投印契書。嘉祐末,每千輸四十,宣和末,陳亨伯經制增五六十,紹興初,孟富文總制又增為一百,以三十五入經制,三十二錢半入總制,三十二錢半留州。”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