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選自《呂氏春秋》。 《呂氏春秋》是戰國末年(公元前“239”年前後)秦國丞相呂不韋組織屬下門客們集體編撰的雜家(儒、法、道等等)著作,又名《呂覽》。此書共分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共十二卷,一百十六篇,二十餘萬字。在公元前239年寫成,當時正是秦國統一六國前夜。
原文
有過於江上者,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嬰兒啼。人問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其父雖善游,其子豈遽(jù)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bèi)矣。
翻譯
有個經過江邊的人,看見一個人正帶著一個小孩想把他投到江里,小孩嚇得直哭。這人問他原因。那人回答:“這孩子的父親擅長游泳。”孩子的父親雖然擅長游泳,這個小孩難道也立即會游泳嗎? .用這種觀點對待事物,也一定是違反常理的。
注釋
1.於:介詞,在
2.豈:難道
3.這:的人
4.方引:正帶著,牽著。方 正,正在。
5.遽:立即。
6.以此任物:用這種觀點來對待事物。任,對待。任物:對待事物。以:用。
7.悖:違反。
8.過於江上:經過江邊。
9.引:帶著,抱著。
10.之:代詞,指嬰兒。
11.善:擅長
12.欲:想
13.任物:對待事物
14.悖:違反
含義
1.做任何事,都要做到具體事物具體對待,否則就會犯錯。
2.無論做什麼事情,對待事物如果不做具體分析,具體對待,就必定會犯錯誤。
3.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所以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人和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否則,就會做出 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4.故事告訴我們,知識與技能是無法遺傳的。一個人單純強調先天智力和體能因素的作用,而忽視後天刻苦學習的重要性,那是幼稚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