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古代文學上指清初順治年間(公元1644——1696年)詩人施閨章、宋琬、丁澎、張譙明、周茂源、嚴沆、趙錦帆。《清史稿 文苑 宋琬傳》:“始琬官京師,與嚴沆、施閨章、丁澎輩酬唱,有‘燕台七子’之目。”“燕台”即指北京。“燕台七子”公餘唱和,多為贈答往來之作,詞清句麗。後,七人各有發展,成就及詩風並不相同,而以施、宋影響較大,有並稱之譽。丁澎詩學晚唐,工於七律,為詩壇注目;周茂源詩學明七子,善比附,字工切;嚴沆寫詩謙恭勤改,稱為“德人”,其餘二人詩名不顯。指清初順治年間(公元1644——1661年)詩人施閨章、宋琬、丁澎、張譙明、周茂源、嚴沆、趙錦帆。《清史稿.文苑.宋琬傳》:“始琬官京師,與嚴沆、施閨章、丁澎輩酬唱,有‘燕台七子’之目。”“燕台”即指北京。
“燕台七子”公餘唱和,多為贈答往來之作,詞清句麗。之後,七人各有發展,成就及詩風並不相同,而以施、宋影響較大,有並稱之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