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81年01月,常山縣閣底公社會計輔導員;
1983年09月,常山縣閣底鄉鄉長;
1984年02月,常山縣閣底鄉黨委書記(1988年06月,浙江省委黨校黨政專業專科畢業);
1988年07月,常山縣龍繞鄉黨委書記;
1990年03月,常山縣龍繞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團主席;
1992年12月,常山縣糧食局副局長、黨委委員,1993年06月,兼縣糧油總公司副經理;
1995年03月,常山縣物資公司(局)經理(局長)、黨委書記;
1996年05月,常山縣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1998年10月,常山縣計畫與經濟委員會(地礦局)主任(局長)、黨委書記,2000年01月,當選為九屆縣委委員;
2001年11月,常山縣發展計畫局局長、黨委書記(1999年02月——2001年12月,浙江省委黨校研究生部社會發展專業學習畢業);
2002年12月,常山縣交通局局長;
2003年03月,常山縣交通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年01月,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常山縣交通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年02月,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7年02月,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副處級領導幹部;
2017年08月,退休;
2017年11月,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人物事件
雙開
2017年11月,經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紀委、衢州市監察委員會對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熊雨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熊雨土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年貨、支付個人費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熊雨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偏離黨性宗旨,缺乏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職務犯罪,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了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衢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衢州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衢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熊雨土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審查、調查期間,熊雨土作了深刻反思和檢討。熊雨土在其撰寫的懺悔錄中剖析,出現違紀違法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學習,造成理想信念嚴重滑坡,對黨不忠誠,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出現了問題;是思想貪婪,私慾膨脹,把自己的位子和權力當做賺錢的平台;是交友不慎,界限不清,一聲“局長”、一聲“大哥”就當做朋友,一碰酒杯就當做兄弟,一給好處就是知己,辜負了組織的信任和期望,悔恨自己太無心、太貪心、太花心,忘記了初心,最終走向犯罪道路,給組織抹了黑。願意接受處罰,爭取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