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2012年8月7日晚上,一輛警車鳴笛示意一輛黃色工程車靠邊停車,工程車不聽勸告,加速行駛。
工程車進入塔北路約20米後,撞上了一輛電動車,車上父女被從路西直接撞到路東,父親腹部有傷口,神志不清,所幸女兒沒有大礙。
緊接著,工程車又撞向路西邊打牌乘涼和賣東西的商販,路邊停放的電動車、三輪車沒能擋住工程車的車輪,有人躲閃不及,被捲入工程車輪下。
當時工程車速度約有50碼,警車於其後後面追了上去,只見一地血跡和車輛殘骸。一輛山地腳踏車前後輪胎全部消失,車大架被碾成一團。目前,肇事司機廉長森已被刑拘,公安機關已成立特偵組對該起事故做進一步調查。
發展
發帖被抓OR衝擊政府
2012年8月13日,“焦作退伍兵”帶領死者家屬出現在市政府現場燒紙,並在天涯寫下了< 『焦作』焦作8.7交通事故慘案三方家屬13號冒雨前去市政府討要說法《視頻+圖片》>的帖子,此舉也成為本次眾天涯網友與焦作警方博弈的亮點之一,天涯網友稱是因為此貼導致“焦作退伍兵”被刑拘。
而焦作警方則對此不置可否,人民網繼而出現了焦作警方對此問題的回應 。回應稱:網友“焦作退伍兵”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之規定,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8月15日,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依法將其刑事拘留。因該案涉及人員多,通知家屬有礙偵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公安機關未在24小時之內通知其家屬。
秘密拘捕OR嚴格執法
此為天涯網友與警方博弈亮點之二,天涯網友稱警方在“焦作退伍兵”馮某回家必經之路蹲點十幾小時將其拘捕,期間24小時內未通知其家屬。
而警方認為此案因涉案人員過多,通知家屬有礙偵查。對此網友對警方做法褒貶不一,這也成為網友關注此事件發展的一個推動。
網友聲援OR聚眾滋事
由於“焦作退伍兵”系天涯論壇焦作版版主,其失蹤馬上引發了大面積的關注。隨後,因拘捕而使得事件狀態不斷上升,網友中原槍手一個“天涯網路英雄帖:焦作退伍兵,天涯河南網友將與你同在……” 的帖文將此次事件逐步推向高潮,帖文稱,“本人在天涯及新浪、騰訊剛剛發出的微薄:本人今日將抵達焦作,和天涯河南版主@飛雪夜歸狼 一起,聲援因言獲罪的版主焦作退伍兵,不成功便成仁,本人非常願意在焦作看守所進行療養式休假,只不知小小焦作市看守所,能否關盡我四百萬天涯河南的網友,希望儘快擴建……明天所有到場的天涯河南網友,本人將全部承擔往返路費及食宿(本次僅限省內)。”之後,全程進行圖片文字直播直至其二人被傳喚問話。
焦作市公安局認為,8月15日,這兩名網友在網際網路上獲悉“焦作退伍兵”被焦作市公安局刑拘後,相約到焦作市聲援“焦作退伍兵”。8月20日,兩人到達焦作後,一方面積極策劃組織500人的集會、遊行;另一方面在網上發布“死者家屬也抓起來7個”等虛假信息,並於同日發帖號召網友聲援,誤導輿論,涉嫌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公安機關對該二人進行了依法傳喚。目前,兩名網友傳訊完畢已被釋放。
自願發帖OR脅迫威逼
8月22日,焦作退伍兵發表“聲明”,至此此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但是卻又引發此事件警方網友博弈亮點之三,其內容如下:
----------聲明----------
我是網友“焦作退伍兵”,因自己的不當言行,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經過政府相關部門的說服教育,自己已知錯認錯,吸取教訓。
感謝網友對我的關心!
焦作退伍兵
2012年8月22號
“字裡行間似乎透著深深的無奈”某網友如是說,之後焦作退伍兵以一篇“焦作退伍兵關於回復網友疑惑的問題以及人民網匪夷所思的通報”解開了網友心中的疑惑。
後續跟蹤
8月23日,飛雪夜歸狼於天涯發表“此時登錄天涯社區的那一秒,我淚如雨下.............”稱其在傳訊期間被毆打辱罵,此為網友爭議亮點之四,多數網友認為毆打會有,而且有技術性,但不會有上百拳幾十耳光,應為飛雪夜歸狼誇大說法。部分網友認為既然有毆打為何不上圖片?
8月25日,中原槍手於天涯發表帖文“焦作行56小時全紀錄”,其帖文中肯的敘述了其所見所聞,眾網友一致認為此貼尚屬可信範圍。至此,此網事暫告一段落,是非公正自有後人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