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行政服務中心

無錫市惠山區行政服務中心

無錫市惠山區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於2002年5月15日掛牌成立,為區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建制,內設綜合科、業務科、督察科和信息網路科四個職能科室。 “中心”位於惠山區政和大道188號,面積達5000餘平方米,並劃分為市場準入服務類、基本建設項目類、相關服務類三個功能區。目前,全區有行政審批職能的35個部門364個項目進駐中心,視窗人數達115人,日均辦件400餘件,服務對象滿意率測評達99.95%。

主要職責

為申辦人申辦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項目等需經有關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各類檔案、證、照提供辦理服務;為各類對象需要了解市區投資政策、項目申辦程式、收費標準等方面提供諮詢服務;為申辦人提供與行政審批相配套的中介服務;為申辦人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難提供協調服務;受理申辦人對中心服務工作方面的投訴。

服務模式

“中心”對所有辦理事項實行“九公開”和“六類事項辦理制”。對外商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註冊登記項目實行並聯審批;對重大投資項目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要求由重“大項目受理專窗”受理後直接進入中心“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實行“一條龍”、“一站式”服務。

服務宗旨

便民、規範、廉潔、高效。

中心的服務理念是:重在便民、貴在服務、志在辦事。

中心對視窗工作人員的服務實行有效的激勵和管理制度,同時,建立了嚴格的監督機制,設立了投訴台、專號投訴電話和意見箱,區紀委在中心設立了監察室,對中心的服務工作實施有力監督。

機構設定

區行政服務中心設4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掛"紀檢組、監察室"牌子)

負責中心的文秘、機要、人事、財務、檔案、保密、接待、安全、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文字材料;擬定機關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任務分解意見;對中心制發的檔案進行審核和傳送前的統一把關;負責中心的宣傳工作、信息工作,編印內部簡報、通報;負責中心紀檢、監察、群團等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進入中心的審批(審核、核准)項目的確定、調整工作;做好進中心項目、中心視窗與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銜接工作;做好聯辦件並聯審批的推進和協調工作;對項目辦理工作進行協調;對區領導交辦的各種限時辦結的項目進行跟蹤辦理,及時協調;負責聯辦協調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做好與項目審批(審核、核准)有關的會議紀要、相關檔案的起草工作

(三)督查科

負責對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與中心辦事大廳各成員部門、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聯繫;負責視窗工作部門、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各視窗的辦件情況及時進行督查、統計,做好分析、總結、評估工作。

(四)網路信息科

負責中心信息化管理和建設規劃的實施;負責中心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系統的技術維護和升級;負責構築網上信息平台、提供網上審批及相關服務功能。負責中心主機、網路設備、終端設備的安裝調試及維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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