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凡為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 路加福音12章16-21節,聖經中文和合本
耶穌就告訴他們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財主的田地出產豐盛;
他自己心裡思量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么辦?
又說,我要這樣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好在那裡收藏我一切的麥子和財物。
然後要對我的魂說,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供多年享用,你休息吧,吃喝快樂吧。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
那為自己積財,對神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 路加福音12章16-21節,聖經中文恢複本
在各種中文譯本中,呂振中譯本和恢複本與和合本同樣譯為“財主”,而新譯本譯為“富翁”;在19節,新譯本與和合本出現了第一個和第二個“靈魂”,恢複本譯為“魂”,而呂振中譯本譯為“自己”和“人”;在第20節,新譯本與和合本出現了第三個“靈魂”,恢複本譯為“魂”,而呂振中譯本譯為“命”。
在偽經多馬福音中,也記載了類似的比喻。這是很少的多馬福音與路加福音有相似記載,而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沒有記載的地方之一。
解釋
這個比喻的意義有如下解釋:
第一種解釋是說人不應該將生命專門用於聚集身外之物,因為一旦去世,這一切都結束了。通常,這些身外之物將會留給沒有勞苦的別人,並且最終得不到感激。這與傳道書2章18節表達的思想相似:“我恨惡我的一切勞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勞碌,因為我不得不把勞碌的成果留給後人。”
第二種解釋說,單一追求占有的人,將永遠沒有機會享用財富,因為在根本上,人的生命是在上帝的手中,而不是在自己的手中。
第三種解釋說,人如果將所有的財富儲藏起來,是不蒙祝福的,這是對“富裕”的重新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