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飛灰

焚燒飛灰是市政生活垃圾焚燒處置過程中煙氣淨化系統的捕集物和煙道及煙囪底部沉降的底灰。

產生

焚燒飛灰是市政生活垃圾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在垃圾的焚燒的過程中,垃圾中有機物主要以氣態物質的形式排放;而無機物質則主要形成固體顆粒物,其中顆粒較大固體沉積在焚燒爐底部及爐排上,被稱為底灰,而那些細小的顆粒物則漂浮在煙氣中,隨煙氣一同進入煙氣淨化系統,這些顆粒物構成了焚燒飛灰50%的比例,剩餘的焚燒飛灰則源自於煙氣淨化過程中投加的石灰石或活性炭,它們共同在除塵器(靜電除塵器、布袋除塵器等)中被捕集,同時也有一部分細小的顆粒物在煙道及煙囪的底部沉降下來,這些被捕獲和沉降下來的細小顆粒物則被稱作焚燒飛灰。

在市政生活垃圾焚燒過程中,產生的總灰渣體積可達到垃圾體積總量的4-5%,灰渣總質量可達到垃圾總質量的15-20%,其中飛灰的數量可達到灰渣總質量的10-20%。

特點

焚燒飛灰含水率很低,呈淺灰色粉末狀,飛灰顆粒大小不均、結構複雜、性質多變,多以無定型態和多晶聚合體結構形式存在,通常飛灰顆粒粒徑小於100μm,且其表面粗糙,具有較大的比表面和較高的孔隙率。焚燒飛灰的化學成分包括Cl、Ca、K、Na、Si、Al、O等元素,主要化學成分為CaO、SiO、AlO、FeO。此外,焚燒飛灰常含有高濃度的重金屬,如Hg、Pb、Cd、Cu、Cr及Zn等,這些重金屬主要以氣溶膠小顆粒和富集於飛灰顆粒表面的形式存在;同時在焚燒飛灰中還含有少量的二噁英和呋喃,因此焚燒飛灰其具有很強的潛在危害性。

危害

焚燒飛灰同時具有重金屬危害特性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害特性。在焚燒飛灰中含有較高濃度的容易被水浸出的Pb、Cd、Cu、Cr及Zn等重金屬,以及具有很強危害性的二噁英和呋喃,這些污染物質可以通過污染水體、土壤,進而危害到動植物以及人體的健康。

處置利用

根據《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規定:“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應按危險廢物管理”。因此,飛灰必須單獨收集,不得與生活垃圾、焚燒殘渣等混合,也不得與其他危險廢物混合。目前,焚燒飛灰的處置主要是利用固定化技術或穩定化技術處理後,進入危險廢物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或者進行安全填埋處置,就是將焚燒飛灰在現場進行簡單的處理後,送入安全填埋場進行安全填埋處置,但是安全填埋場的建設和運行費用極高,使垃圾焚燒廠難以承受,因此該方法使用的將逐漸減少。

此外,焚燒飛灰的資源化技術也得到一些研究,如濕法化學處理技術、製備玻璃陶瓷產品用做建築材料等,但是焚燒飛灰的資源化技術尚不成熟,因此套用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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