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火山岩的相,就是指火山作用在一定自然地理條件和一定熱力條件下形成的一種岩石或一個地質體而言(區域地質司1987年,火山岩地區調查方法指南)。
目前國內外對火山岩相的劃分很不統一,一般認為比較好的方案,是以火山岩所處的環境,首先分為海相與陸相火山岩。進一步劃分火山岩相的方案,應以全部火山活動產物的產出形態及岩石特徵為基礎。以中心式噴發火山為例,大致可分為已下幾個相:
1、噴出相,形成深度為地表,包括:a溢流相,形成熔岩。產出狀態為岩流、岩被,繩狀、渣狀、柱狀、枕狀等,為火山噴溢、泛流產物;b爆發相,產物為火山碎屑岩。產出狀態為空中墜落堆積、火山碎屑流堆積、火山口附近濺落堆積等,為火山爆發產物;c侵出相,產物為熔岩及角礫熔岩等。產出狀態為岩針、岩塞、岩鍾、角礫岩鍾等,為火山頸熔岩等擠出地表產物。
2、火山頸相,形成深度為地表至岩漿房或火山源區,產出岩石為熔岩、火山碎屑熔岩、火山碎屑岩等。產出狀態:同成分、復成份岩頸,平面上長圓形、圓形、多邊形岩頸,剖面上智通狀、喇叭狀岩頸等。為火山機構唄剝蝕初露火山管道中充填產物。
3、次火山相,形成深度為地表以下至月3km深處,產出岩石為熔岩、角礫熔岩、角礫岩等。產出狀態:近地表、超淺成、淺成產出,岩床、岩牆、岩株、岩蓋、岩瘤、岩枝以及隱爆角礫岩體等。或產於火山機構及其附近,或產於火山岩區及其附近地層中。
4、火山沉積相,形成於地表,產出岩石為噴出岩、沉積火山碎屑岩、火山碎屑沉積岩、沉積岩等。產出狀態:陸相、海相,層狀、透鏡狀沉積等。為火山噴發過程中的產物,尤其是火山噴發間隙期、低潮期沉積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