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機構

又稱火山體、火山築積物,指構成一座火山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總稱。

火山機構(volcanic edifice)
火山機構:指構成一座火山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總稱。
其中包括地表以上的錐體和岩漿在地下的通道(引自地質辭典)。
又稱火山體、火山築積物。指火山噴發時在地表形成的各種火山地形(見圖),如火山錐、火山穹丘、火山口、破火山口、熔岩高原等等。有時還涉及火山頸、火山通道等地下結構。火山機構是建造和改造兩種相反的力相互作用的最終結果。建造作用產生明顯的火山地形,建造的時間可以很短暫,只有幾天或幾星期,也可很久,達百萬年。改造則趨於破壞已建成的火山構造,它分兩種,一是侵蝕,當火山停止生長時就已開始,侵蝕速率取決於氣候條件;另一種是新的爆破活動。火山機構示意圖1.複合火山; 2.火山渣錐; 3.熔岩高原; 4.具有火山穹丘的火山灰錐; 5.底上有火山渣錐的破火山口; 6.火山灰流; 7.火山頸; 8.馬爾式火山;9.熔岩流; 10.火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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