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部標準《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以下簡稱原《規範》)於1994年6月7日發布,1994年12月1日實施。規範在保證瀝青路面的建設質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公路建設的發展速度很快,1994年規範修訂時,我國高速公路還剛剛起步,1993年僅建成通車裡程1130km。到2003年,高速公路的通車裡程已經接近3萬公里,其中絕大多數是瀝青路面。在交通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國內外公路建設發生了許多新的變化。國際上隨著美國SHRP研究成果SuperpaveTM及歐洲CEN瀝青及瀝青混合料研究成果的發表,世界各國對瀝青路面的研究都更深入,得出了許多十分重要的新成果,不少國家對相關規範進行了適當的修改。湧現出一些新的築路機械,新的施工工藝都不同程度地影響到我國。在我國,通過國家科技攻關等一系列科學研究及長期的施工實踐,對瀝青路面的各方面都有了新的認識。原《規範》已跟不上公路建設的需要,為了適應新的要求,再次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F40-2004)(以下簡稱本《規範》)。為了對與規範相關的主要技術問題進行研究,交通部先後組織開設了一系列研究專題,包括“瀝青混合料礦料級配及配合比設計方法的修訂”、“瀝青路面透水測定方法及指標要求”、“超重載交通瀝青路面材料試驗標準(GTM對比)”、“SUPERPAVE設計方法的引進與開發”、“高速公路瀝青路面抗滑技術標準”、“瀝青混合料水穩定性評價指標”、“道路用乳化瀝青技術要求的修訂”等,許多省、市、自治區也開設了相關的研究專題,均取得了許多有重要價值的成果,為本規範的修訂提供了技術依據。同時本規範與相關規範的修訂進行了充分的協調、統一。
因此,本《規範》是在原《規範》的基礎上,合併了《公路改性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及《公路瀝青瑪蹄脂碎石路面技術指南》的相關內容,並針對主要技術問題開展了科學研究與試驗驗證工作,充分吸收了各專題的研究成果,經廣泛徵求意見後制訂的。
目錄
1總則
2術語、符號、代號
2.1術語
2.2符號及代號
3基層
4材料
4.1一般規定
4.2道路石油瀝青
4.3乳化瀝青
4.4液體石油瀝青
4.5煤瀝青
4.6改性瀝青
4.7改性乳化瀝青
4.8粗集料
4.9細集料
4.10填料
4.11纖維穩定劑
5熱拌瀝青混合料路面
5.1一般規定
5.2施工準備
5.3配合比設計
5.4混合料的拌制
5.5混合料的運輸
5.6混合料的攤鋪
5.7瀝青路面的壓實及成型
5.8接縫
5.9開放交通及其他
6瀝青表面處治與封層
6.1一般規定
6.2層鋪法瀝青表面處治
6.3上封層
6.4下封層
5.5稀漿封層和微表處
7瀝青貫入式路面
7.1一般規定
7.2材料規格和用量
7.3施工準備
7.4施工方法
8冷拌瀝青混凝土料路面
8.1一般規定
8.2冷拌瀝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
8.3冷拌瀝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8.4冷補瀝青混合料
9透層、粘層
9.1透層
9.2粘層
10其他瀝青鋪裝工程
10.1一般規定
10.2行人及非機動車道路
10.3重型車停車場、公共汽車站
10.4水泥混凝土橋面的瀝青鋪裝
10.5鋼橋面鋪裝
10.6公路隧道瀝青路面
10.7路緣石及攔水帶
11施工質量管理與檢查驗收
11.1一般規定
11.2施工前的材料與設備檢查
11.3鋪築試驗路段
11.4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與檢查
11.5交工驗收階段的工程質量檢查與驗收
11.6工程施工總結及質量保證期管理
附錄A瀝青路面使用性能氣候分區
附錄B熱拌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CSMA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DOGFC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E瀝青層壓實度評定方法
附錄F施工質量動態管理的方法
附錄G瀝青路面質量過程控制及總量檢驗方法
附錄H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屬檔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F40-2004)條文說明
1總則
2術語、符號、代號
3基層
4材料
5熱拌瀝青混合料路面
6瀝青表面處治及封層
7瀝青貫入式路面
8冷拌瀝青混合料路面
9透層、粘層
10其他瀝青鋪裝工程
11施工質量管理與檢查驗收
附錄A瀝青路面使用性能氣候分區
附錄B熱拌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CSMA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DOGFC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E瀝青層壓實度評定方法
附錄F施工質量動態管理的方法
附錄G瀝青路面質量過程控制及總量檢驗方法
行業標準
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ofHighwayAsphaltPavements
JTGF40—2004
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實施日期:2005年01月1日
交通部關於發布《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的公告
現發布《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F40—2004),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J032--94)與《公路改性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J036—98)同時廢止。
《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F40—2004)由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主編,標準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部,日常的具體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積累材料,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8號,郵編100088),以便修訂時參考。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四年九月四日
修訂內容
有:
(1)在“八五”國家科技攻關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新的道路瀝青標準和瀝青路面的氣候分區。提出了按照當地氣候條件及交通情況(公路等級)選擇瀝青標號的方法。
(2)在總則中強調了幾個與早期病害有關的措施,如防治層間污染、合理工期、路基不均勻沉降等等。
(3)在材料部分全面修訂了道路石油瀝青、乳化瀝青技術要求,局部修訂了集料技術要求。
(4)針對改性瀝青和SMA方面的一些特殊要求進行了補充完善。
(5)明確了三層礦料級配範圍的意義,修訂提出了規範礦料級配範圍,調整工程級配範圍的原則。
(6)完善了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調整了馬歇爾試驗配合比設計方法及設計指標、標準,修訂了確定最佳瀝青用量的方法,統一了空隙率等體積指標的計算方法。
(7)修訂並補充了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檢驗方法和技術要求,增加了滲水性檢驗指標。
(8)調整了不同粒徑混合料的適宜的壓實層厚度,不同層位的瀝青混合料種類、規格。明確施工期間需要對設計結構、材料進行審查和監督,予以確認。
(9)在施工工藝部分,主要修訂了對拌和廠的要求,提出了過程控制、總量檢驗的方法,增加了提高平整度的措施,強調了攤鋪寬度限制和加強輪胎壓路機壓實等內容。強調了冬季施工及雨季施工的問題。
(10)修改了透層、粘層、封層的內容。將封層部分移入表面處治一章中,並增補了有關稀漿封層、微表處等新型結構的內容。
(11)修訂了施工質量檢驗指標、頻度、方法,增補了密水性(滲水係數)要求,強調壓實度檢驗主要是工藝控制、淡化了鑽孔。
(12)修訂了橋面鋪裝的厚度、混合料類型,施工工藝。提出了對鋼橋面鋪裝的基本要求。
本次修訂時重點對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提出更高的要求。許多條款對不同等級的公路明確提出了不同要求。
各單位和個人對本規範有何意見或建議,可與規範編制單位聯繫,以便下次修訂時參考。
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沈金安、李福普、陳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