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掘情況
發掘歷史
1973年,為配合沅陵五強溪水電站建設,湖南省文物部門曾對庫區淹沒範圍內的地下文物進行了全面調查,下灣遺址就是在這次調查過程中被發現的。1980年,湖南省博物館聯合廈門大學等單位對該遺址進行了第一次考古發掘,並首次在沅水流域發掘出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遺存。2016年,為配合白辰公路(白沙至辰溪,白沙為瀘溪新縣城地名)改擴建工程,湘西自治州、瀘溪縣文物部門對該遺址進行了小規模搶救性考古發掘,並發現了新石器時代中期高廟文化遺存。隨後不久,湘西自治州政府公布該遺址為州級文物保護單位。
2017年,為配合瀘溪縣浦市化工總廠一期工程拆遷和徵收工作,經國家文物局批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該遺址進行了首次主動性考古發掘。
下灣遺址雖然發現較早,但未引起相關部門足夠重視,遺址區域內基本建設接連不斷,遺址未能得到有效保護。尤其是上世紀中後期以來,瀘溪縣第二中學(1986年遷走)、浦市磷廠(1969年始建,後更名為浦市化工總廠,2005年停產改制)、沅水防護堤(1997年建成)等一批基建項目的建設以後,遺址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嚴重破壞。其中,尤以位於遺址中心區的浦市磷廠對遺址破壞最甚,許多建築基槽直接建在生土以下,可以說,廠區內的文化堆積幾乎被破壞殆盡(圖一)。2015年,化工總廠被政府徵收擬作商業開發地塊,在拆遷和建築垃圾清理過程中,遺址再次遭受重創。此外,白辰公路及浦市遊客中心的修建也對遺址造成了較大破壞。如今,遺址原生地貌已是蕩然無存(圖二)。
下灣遺址是一處貝丘遺址。根據周邊環境分析,遺址所處台地依山傍水,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傾斜。遺址西北部被白辰公路及“菊花女神”廣場占用,再往西即為陡峭的山坡;遺址東部被高大的防護堤覆蓋,堤內側可見很厚的文化層及螺殼堆積,堤外側斷坎目前只見厚達十餘米的明清時期冶煉鐵渣堆積,因屬河堤護坡不能發掘,其下是否還有更早的文化堆積已無法證實,再往東即為沅水河床;遺址東南部及南部屬於化工廠尚未拆遷的住宅區(即二期工程拆遷範圍)及已經修建好的浦市遊客中心停車場,這片區域已無法勘探。由於這些客觀因素的存在,我們對遺址準確邊界很難把握,因此,遺址實際面積沒法估算。
本次發掘區域位於遺址東北部。考慮到遺址螺殼堆積埋藏的特殊性以及中心區域大量已被破壞並已祼露出來的遺蹟現象,我們採取10米×10米探方進行發掘和清理,先後布設了三批探方。其中,實際發掘面積約500平方米,清理面積(遭受破壞已無地層堆積)約1200平方米。發掘工作自2017年8月中旬開始,直止12月中旬才全部結束。本次工作不僅發掘出大量珍貴遺物,而且還揭露出一批重要遺蹟(圖三)。
下灣遺址若能原樣保存下來,該遺址文化堆積還是比較豐富的。根據我們本次勘探及發掘情況,遺址北部和西部區域,由於破壞太甚,只在局部接近生土區域保存有較薄的文化堆積。遺址南部區域,由於地勢較低,地表以下還有數米厚的近現代堆積及淤泥,常規勘探根本無法操作,因此,南部堆積情況尚不清楚。遺址東部區域,由於靠近崗地外坡,文化堆積保存較好,埋藏較深,地層堆積較為複雜,並有幾個明顯特點。一是越往東,堆積越厚,而且一般可見大量人們食剩拋棄的貝類外殼(以螺、蚌類為多)形成的堆積,此類堆積最厚處超過3米;二是堆積多呈陡坡狀,坡度一般在30度以上,本次發掘靠近坡底一側的探方,深度一般都超過5米,個別探方甚至達7米多;三是地層大多不連續,不僅僅是相鄰探方地層難以統一,就是同一探方內的地層往往也是呈塊狀分布,而且,同一地層內不同區域的土質、土色及包含物也有不少差異。
以T20509南壁為例。該探方上部堆積已被破壞,保存下來的堆積還有20層:第1、2層為漢代地層,第3、4層為商時期地層,第5—20層為新石器時代地層。其中,新石器時代地層中,第6—14層和第17—19層為螺殼堆積層,其他地層基本不見螺殼。在這些螺殼堆積層中,雖然土質及顏色區別不大,但各層之間往往有較薄的土層相隔,而且各層內的螺殼密度及結構特徵也是有區別的。譬如,有的地層螺殼密集,有的稀少;有的地層螺殼呈粉末狀或被焚燒過,有的基本為完整形態;有的地層含炭末多,有的甚至還有成片的燒結面。這些不同堆積的形成,顯然不是簡單的自然形成過程,而是與人類行為有關的極其複雜的堆積過程(圖四)。
從本次發掘情況看,下灣遺址自新石器時代以來,一直有人類在此連續不斷地繁衍生息。除了新石器時代遺存外,還發現有商時期、戰國至兩漢時期以及宋至明清時期的遺存。其中,新石器時代、商時期及宋代遺存是本次發掘發現最多的遺存。新石器時代遺存以高廟文化為主體,商時期和宋代遺存主要是發掘了一批墓葬。
發掘收穫
1、發掘了一批包括墓葬在內的商時期文化遺存。商時期文化堆積主要分布在發掘區東南部幾個探方內,一般只有一個地層,少數探方有2—3個地層。地層中出土遺物不多,可辨器形有高領罐、大口缸、釜、竹節柄豆等。墓葬主要沿崗地坡頂一線分布,除少數幾座分布有一定規律外,大多為零星分布。墓葬開口層位基本已被破壞,但平面形狀仍然完整,均為長方形豎穴土坑墓,墓壙較狹長。一般不見人骨,個別墓葬可見少量保存極差的肢骨。隨葬器物以陶器為主,多者有十餘件。陶器以泥質陶居多,常見黑陶或灰陶豆、高領罐等,夾砂陶多見紅褐陶釜,有的還隨葬陶紡輪或石器。這批墓葬特徵鮮明:一是墓壙極為狹長,二是隨葬器物常見鋪滿墓底現象,三是隨葬器物具有濃厚的地域特徵。
2、清理了少量隨葬玉器的新石器時代墓葬。本次新石器時代墓葬發現較少,可能大部分已被破壞。墓葬主要發現於發掘區西北部位置較高的T20913內。墓葬開口層位已被破壞,墓壙為長方形。墓內基本不見人骨,個別墓葬可見人骨朽痕。隨葬器物少,陶器更少,多見石器及少量玉器,個別墓葬還隨葬骨器。石器以石斧為多,另有少量鑿、鏟、刀、璜、玦等。玉器以璜為主,形制有橋形和環形兩種。根據墓葬出土的少量陶器特徵判斷,這批墓葬相對年代與洞庭湖地區湯家崗文化比較接近或略晚。
3、揭露了200餘個具有特殊用途的新石器時代“灰坑”。這批“灰坑”集中分布於遺址東北部,分布相當密集,而且大多是沿崗地頂部靠近外坡一側呈帶狀分布。坑口開口層位均已破壞,坑底絕大多數打破生土。平面形狀以方形、圓角方形為多,有少量圓角長方形、圓形或橢圓形。坑內填土一般為灰黑色土,個別有少量螺殼堆積。有的坑內堆積還可分層,有的中間夾有一層灰黃色土。坑壁光滑,多為直壁,少數坑壁稍微內斜,也有坑壁外斜成袋狀者。坑底極為平整,常見大塊礪石或陶支座,有的坑底有燒烤痕跡,有的坑底墊滿礫石及打制石製品。坑體大小不一,深淺差別較大。坑口長徑一般在1米左右,坑深0.5—1.0米不等。坑內包含物不多,以礫石及打制石製品居多,陶器較少,有少量動物遺骸。這批“灰坑”壁、底均有明顯加工痕跡,形制規整,十分罕見。從空間位置上看,這批坑整體上是連片分布的,很難分辨出明顯的成組或成群分布規律。不過,若仔細分辨,還是可以看出有幾個區域分布要密集得多,而且有不少打破關係。時間上,這批坑的包含物都很接近,年代應當相差不遠。據現場出土遺物觀察,可初步確定其年代大致處於高廟文化晚期階段。從坑體自身特徵(尤其是方形、直壁、平底等特徵)及包含物分析,這批“灰坑”絕非一般意義上的灰坑,也不是類似於窖藏之類的儲存場所,更不像儲水養殖等場所。毫無疑問,這批數量如此眾多、分布如此密集的“灰坑”,應該是下灣人們一種經常性行為形成的,而且是具有某種特定意義的。我們初步推測,這種行為很有可能與當時最常見也是最重要的祭祀活動有關。
4、出土了大量新石器時代遺物。這些遺物包括陶器、石器以及少量玉器和骨、蚌器。其中,較早階段的陶器器表多呈炭黑色,以夾砂或夾炭褐陶和黑褐陶為多,泥質紅陶較少,偶見白陶。器表施紋以刻劃為主,戳印居其次。器表裝飾複雜,除繩紋外,以刻劃或戳印各類圖像或幾何形組合紋居多,器物造型以圜底器和圈足器為主,有少量平底器和雙耳器。器類有高領罐、曲領罐、斂口罐、敞口罐、雙耳罐、釜、圜底缽、圈足盤、敞口碗、簋形器、圈足杯、斜方形支座等。較晚階段的陶器多呈紅色,有的器表施紅衣。有少量醬皮陶以及精美的印紋白陶和彩陶。器表施紋以戳印為主,刻劃退居其次。紋飾相對簡單,常見繩紋及各種幾何形紋飾,同時也有少量圖像裝飾。器類較為豐富,包括筒腹釜、寬沿深腹罐、斂口彩陶罐、篦點紋矮圈足盤、印紋白陶盤、篦點紋折腹平底缽以及醬色素麵碗、蘑菇形支座等。圖像化裝飾是下灣遺址陶器一個顯著特徵。這些圖像大多比較抽象,而且圖案具有等分、對稱等特點,常見“太陽”、“神獸”、“神鳥”甚至“神像”等圖像,涉及內容相當廣泛。
發掘意義
下灣宗教遺存的發現,反映出這些對後世湖湘乃至中國傳統文化影響極深的沅水流域濃烈的巫鬼祭祀風俗有非常古老的源頭。
在瀘溪下灣遺址出土的玉器,年代為整個長江中游最早,從玉器的質地、形態及工藝特點來看,與長江下游玉器遺存有密切的聯繫,說明在距今6500年前中國南方不僅存在遠距離的物質交流,也存在觀念交流。高廟文化最具特徵的圖像與意識或許就是通過這種交流向外傳播。
遺址影響
2018年2月26日,瀘溪下灣遺址入圍2017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終評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