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

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是瀘州市龍馬潭區政府工作部門。 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辦公地址設在小市新街子74號,局長劉元華,主要經營負責全區民政事業監督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瀘龍委發〔2010〕14號)檔案精神,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簡稱區民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三)增加組織實施減災工作。

(四)增加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的職責。

(五)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貫徹落實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組織和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具體工作。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六)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有關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全區減災工作。

(七)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八)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設6個內設機構和瀘州市龍馬潭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承擔民政信息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民政行政執法;負責民政法制宣傳和培訓教育;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以及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貫徹執行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區民政信訪工作情況;牽頭、協同各業務股室信訪事項的接待、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民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承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救災救助社會福利股(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救災工作政策;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管理和使用;組織核查並上報、發布災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含捐贈)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農村受災民眾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擬訂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全區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等工作。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優撫安置股

貫徹落實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優撫事業經費預算安排、劃撥和管理;指導光榮院、烈士陵園建設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的法規、規章、政策和安置計畫;管理、分配安置經費;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等。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

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民自治模範單位及和諧社區示範單位的創建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和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工作等。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社會事務股

貫徹落實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前置審查管理和執法監察;負責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地名規劃,發布標準地名;承擔全區鄉鎮街和村(社區)組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區、鄉鎮政府駐地遷移以及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命名、更名的申報和審批工作;建設殯儀館、火葬場方案申報等。

(六)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貫徹落實婚姻登記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全區婚姻登記;承辦婚姻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推進婚俗改革;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瀘州市龍馬潭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訂雙擁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參與“雙擁模範城”的續創工作;組織開展“雙擁模範區”的創建工作;協調軍地關係,動員、組織軍地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和軍民共建活動;督查各雙擁成員單位履行雙擁工作職責;做好區政府雙擁督辦事項的目標管理工作。

編制

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含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區老齡辦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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