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

(十五)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區域衛生規劃。 (十六)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制定全區衛生建設項目實施規劃,負責衛生項目建設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大型醫療設備裝備的管理。 (十八)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簡介

根據《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瀘龍委發〔2010〕14號)精神,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簡稱區衛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餐飲服務許可以及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區安監局。
(四)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區衛生局。
(五)增加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全區食品安全標準、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六)加強對藥品、醫用耗材採購情況的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貫徹執行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區衛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區域衛生規劃,統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實行全區衛生行業管理。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對藥品採購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區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傳染病、地方病以及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負責職業、環境、放射、學校、公共場所及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六)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組織、協調、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疫情的發生、蔓延;負責重大疾病的監測及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醫療單位臨床用血的質量;組織公民開展無償獻血。
(七)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準入的監督管理。
(八)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制定全區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基礎和套用研究,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及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九)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負責全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含中西醫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監督執行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對全區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十一)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監督執行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三)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制定全區婦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範,監督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及專項技術的貫徹實施。
(十四)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指導全區初級衛生保健、婦幼衛生、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新農合等工作。
(十五)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區域衛生規劃。
(十六)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制定全區衛生建設項目實施規劃,負責衛生項目建設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大型醫療設備裝備的管理。
(十七)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八)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九)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辦公室
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衛生工作重大政策;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全區及區屬單位的衛生目標管理,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信息化建設;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史志、年鑑、信訪、安全、綜治、計畫生育等工作;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隊伍人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稱工作、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區屬醫療衛生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以及衛生系統外事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工作;承辦局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局直屬單位工、青、婦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計畫財務股(項目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區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指導衛生財務和審計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工作;負責衛生事業經費的預、決算,監督和指導下屬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基建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衛生事業經費和醫療衛生基礎設施項目的監管,承辦衛生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衛生建設項目的爭取、統計報告和信息報送;依法監督衛生事業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對衛生局管理單位領導的任期責任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醫療衛生收費標準實施監督檢查;協調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全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的政策、計畫、總結、報告等;監管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負責全區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療耗材的集中招標(跟標)採購工作。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股(應急辦公室、法制辦公室、地方病防治辦公室、狂犬病防制辦公室、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紅十字會辦公室、獻血辦公室和行政審批股)
擬訂全區傳染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重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組織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負責地方病、狂犬病、愛滋病的防治和管理;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分析評估;負責組織協調衛生系統愛國衛生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擬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區政府公布的衛生行政審批事項;組織協調衛生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聽證組織工作;負責制定衛生系統普法規劃與計畫,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擬訂綜合性衛生執法監督工作規範、程式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負責組織協調衛生執法檢查和重大衛生行政處罰;負責指導衛生執法隊伍培訓和管理;負責行政調解,參與醫療糾紛調解工作;負責紅十字會和獻血辦的工作。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醫政股(中醫股、健康教育所)
擬訂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組織協調城市醫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協助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負責重要活動醫療保障工作;承擔醫療機構的監管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負責衛生科技規劃成果轉化及基礎工作,綜合協調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的規劃、組織、培訓及臨床教學基地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衛生援外工作;負責區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處置醫療事故、醫療糾紛;辦理規定範圍內的醫療機構的審查批准手續,發放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辦理規定範圍內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及執業準入;負責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監督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中醫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監督實施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服務規範;擬訂全區中醫藥科研、技術開發規劃,組織實施成果轉化和套用推廣;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民族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以及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全區中醫藥人才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開展中醫藥界交流合作工作。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基層衛生與婦幼衛生股
擬訂農村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收集、分析、反饋農村衛生相關信息;指導實施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鄉村衛生機構的規範化建設和管理;負責國家專項農村衛生對口支援項目的管理;擬訂婦幼衛生和社區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婦幼保健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和業務工作;協調規劃和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技術培訓、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區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衛生部分的組織和實施;負責婦幼保健和社區衛生信息管理。

人員編制和職數

瀘州市龍馬潭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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