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瀘州市龍馬潭區政府工作部門。將原區人事局的職責、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除制定本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職責外的其他職責整合劃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簡介

根據《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瀘龍委發〔2010〕14號)精神,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瀘州市龍馬潭區公務員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本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職責劃給區商務局。
(三)將原區人事局的職責、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除制定本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職責外的其他職責整合劃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將設在區委農村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的區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農勞辦)及其承擔的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相關職責劃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六)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七)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八)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九)加強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職責,建立健全基層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
(十)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基層格線化管理監察體系,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落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七)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八)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政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的貫徹落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三)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四)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負責全局政務、業務等工作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綜治、幫扶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及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紀檢監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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