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瀏陽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綜合管理和協調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日常工作。
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全市的教育科研活動;檢查督導中國小課程計畫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素質教育。
4、負責管理全市教師隊伍。負責依法依規履行教師招聘,教師資格認定,聘用、培訓、調配交流、職稱評定、工資調整、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管理職責,負責系統行政監察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經費預決算和基層單位財務管理、審計監督等工作;管理有關助學金資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教學設施的完善、維護、維修;負責教育技術裝備與管理,組織實施信息技術教育。
6、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歷教育及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 工作;負責國中、國小畢業證書的發放;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7、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8、依法審核(審批)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並指導、監督、管理。
9、管理局屬單位,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文秘信息、信訪接待、文電收發、會務組織;負責教育信息中心建設與管理;負責教育調研與宣傳;負責機關車輛管理、機關財務和後勤管理。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組織教師資格認定、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師聘用、調配、職稱評定、工資調整、考核評優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計畫生育、老協、關協工作;做好黨團工作;負責幹部考查、考核及任免工作;聯繫教育基金會。
(三)計財科
做好教育經費預決算和財務監管;負責財務人員培訓;承擔國有資產管理責任;負責學校發展規劃與基建管理;負責統計工作;負責招商引資;負責保險工作;管理勤工儉學及校辦產業;承擔學校後勤管理責任。
(四)審計科
承擔教育系統內部各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責任;負責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審計。
(五)普教科
負責中國小校的教育教學、學籍、衛生、體育藝術的管理;做好教育機構設定初審工作;負責做好中國小校招生組考工作。
(六)成教職教科
負責幼稚園、成人及職業技術學校、民辦教育和社區教育的教育教學、學籍、衛生管理;做好社會辦學(辦園)教育機構設定初審工作;做好成人、職業技術教育就業指導工作;聯繫民辦教育協會。
(七)安全維穩保衛科
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保衛、綜治維穩和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負責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610、禁毒教育;負責國家安全及人民防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