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犯罪司法適用

瀆職犯罪司法適用是由陳斌所著的一本書籍,於2006年9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叢書針對刑法實施以來司法辦案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緊密結合,深入、全面、系統地研究刑法個罪存在的重點、難點、疑點問題,是一套“關注司法實踐,服務辦案一線”的實務叢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瀆職犯罪司法適用瀆職犯罪司法適用

刑法是我國的基本法律,是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有力武器,與每個公民和單位息息相關。修訂後的《刑法》從1997年10月1日實施至今近8年,隨著時間的推移,刑法在實施中出現了大量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罪名犯罪不斷出現,原有罪名在手段和形式上不斷翻新;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多個刑法修正案和立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刑法實施中的有關問題頒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釋。如何正確理解和適用新頒布的一系列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司法實踐中更準確地運用刑法打擊新罪名犯罪、新形式犯罪,及時有效地發揮刑法的社會秩序保護和人權保障功能,是十分必要的。同時,刑法實施以來,理論界和司法界對刑法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研究,取得了豐富的理論研究成果,如何對這些研究成果進行深入系統的總結、歸納、研究,並充分運用到司法實踐工作當中尤其是犯罪案件的查辦中,指導實務,為辦案一線服務,也是十分重要的。為了更好地研究、梳理刑法理論,更好地指導、服務司法實踐,我們編寫了《刑法個罪司法適用》這套叢書。

叢書針對刑法實施以來司法辦案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緊密結合,深入、全面、系統地研究刑法個罪存在的重點、難點、疑點問題,是一套“關注司法實踐,服務辦案一線”的實務叢書;一套幫助政法幹警全面正確理解刑法個罪,促進和提高辦案質量的參考書。叢書以刑法基礎理論為指導,以一線辦案實踐為基礎,以存在的重點、難點、疑點問題為重心,堅持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緊密結合,從司法實務的角度逐一闡述刑法個罪的重點、難點、疑點問題。通過對個罪的分析、說理、論證,做到解難解疑,為辦案一線提供指導和參考,幫助辦案者正確把握和理解辦案中罪的重點,能夠正確分析、處理辦案中的難點和疑點問題。

叢書突出實用性。做到理論聯繫實踐,依託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件,以刑法規定及立法解釋、司法解釋為依據,逐一研究和分析司法實務中存在的重點、難點、疑點問題,結合典型案例從理論上講清、說透,為刑事司法實務提供正確適用法律的理論指導。

叢書強調準確性。即對每個問題的論述,特別是針對有爭議的問題所提出的觀點要做到有法律根據、理論根據和實踐根據。

叢書追求新穎性。一是內容新穎,全書依據最新的法律、法規和立法解釋、司法解釋,運用最新的理論研究成果分析辦案實務中存在的問題。二是體例新穎,對於個罪不按照四個構成要件逐一論述,而是直接研究和論述犯罪構成中及司法認定中的重點、難點、疑點問題。

叢書以刑法分則中規定的各類罪為研究對象構成每本書。有的以刑法分則的一章構成一本書,有的以刑法分則章中的一節或數節構成一本書。叢書關注的是刑法個罪實務,各類罪需要有具體的實踐基礎,由於刑法分則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在地方各級司法機關的實踐中適用較少,缺少實務研究的內容及個案,或者不屬於地方司法機關管轄,因此本套叢書沒有包括這三部分內容。叢書具體目錄如下:

1.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司法適用

2.破壞市場管理秩序犯罪司法適用

3.妨害稅收、公司(企業)管理犯罪司法適用

4.危害金融安全、利益和管理秩序犯罪司法適用

5.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司法適用

6.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司法適用

7.侵犯財產犯罪司法適用

8.擾亂公共秩序和司法活動犯罪司法適用

9.妨害國(邊)境和文物管理犯罪司法適用

10.危害公共衛生和環境資源犯罪司法適用

11.毒品犯罪司法適用

12.妨害社會風化犯罪司法適用

13.貪污賄賂犯罪司法適用

14.瀆職犯罪司法適用

為了保證叢書的質量,承擔叢書撰稿任務的作者都是在法院、檢察院工作或者在有關重點院校從事教學科研的具有博士學位,具有較強理論研究水平和實踐經驗的青年學者。採取個人獨著和合著的形式完成,最後由執行總主編、總主編統一審稿、定稿。

目錄

第一章 瀆職罪總論

第二章 濫用職權罪

第三章 玩忽職守罪

第四章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第五章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第六章 徇私枉法罪

第七章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第八章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第九章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第十章 私放在押人員罪

第十一章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第十二章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第十三章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十四章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第十五章徇私舞弊不征、少徵稅款罪

第十六章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第十七章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第十八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

第十九章 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

第二十章 環境監管失職罪

第二十一章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第二十二章 非法批准徵用、占用土地罪

第二十三章 非法低價出讓國土地使用權罪

第二十四章 放縱走私罪

第二十五章 商檢徇私舞弊罪

第二十六章 商檢失職罪

第二十七章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第二十八章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第二十九章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第三十章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第三十一章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第三十二章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第三十三章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第三十四章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第三十五章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第三十六章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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