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0年4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10〕3號批覆同意南部縣南隆鎮析出 部分行政區域設定濱江和蜀北2個街道辦事處,設定濱江街道辦事處。轄原南隆鎮的后街、東街、前街、正街、東風路、三元街、南街、曉霞路、瑞安路、振興街南段等10個社區居委會所屬行政區域,濱江街道辦事處駐半邊街50號。
職能
配置
根據《中共廣州市海珠區委、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海珠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海珠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委發[2001]19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濱江街道黨工委是海珠區委的派出機構,根據區委的授權,對本街道和社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實行政治領導。濱江街道辦事處是海珠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受區人民政府的委託,負責本轄區的行政管理工作。
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部隊無軍籍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職能和1980年以前戶籍在本區的行政、事業單位退休的幹部、職工的代管職能。
2、核准低收入困難家庭減免部分消費性收費的職能。
3、對區轄內高中畢業及以下學歷的新成長勞動力、社會閒散人員、新遷入人員進行失業登記,發放《失業證》的職能。
4、為本區轄內已實行社會化管理人員服務的職能。
5、核准發放獨生子女優待證職能。
(二)轉變的職能
1、加強街道黨工委對街道和社區各項工作的政治領導職能。
2、加強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和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職能。
3、辦事處不再直接興辦街道企業。
(三)新增加的職能
1、 開展社區黨建的職能。
2、 外來人員管理的職能。
主要職責
(一)黨工委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決定本街道的社區建設、經濟發展、精神文明建設、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2、領導本街道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以及各類無主管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黨的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內其它單位的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
3、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4、領導街道辦事處,支持其依法獨立行使各項行政管理職權,保證區委、區政府有關政令、決策和各項任務在街轄區貫徹執行。
5、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6、對以本街道、社區為主要工作及服務對象的區各行政管理部門、執法和服務機構的派出機構實行雙重領導,行使評議、共同考察和獎懲、任免建議權。
7、負責黨風和廉政建設,組織開展黨紀、政紀教育,對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
8、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其按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宣傳和貫徹黨的統戰政策,做好黨的統戰工作。
9、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濱江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
1、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管理街轄範圍內的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2、負責開展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發展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事業,開展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務,提高市民質素,樹立文明新風。
3、按照職責範圍,負責街轄範圍內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市政、規劃、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按市、區授權,行使一定的檢查監督權、審批(審核、核准)管理權、公共配套設施知情權及參與驗收權,指揮、調度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隊的日常工作。
4、負責街轄範圍內的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社會治安防範網路,落實各項防範和管理措施;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暫住人員的管理工作;
5、負責社區建設和管理,制定轄區內社區發展規劃,認真組織實施;最佳化整合社區資源,不斷加強和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和服務體系,拓展服務領域,扶持、培育各種服務市場和中介組織,組織服務隊伍,滿足社區人員的不同需求;
6、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工作,擴大就業渠道。
7、按政企分開的要求,管理街道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為街道經濟組織提供政策和信息引導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街道經濟發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管理監督屬下事業單位。
8、負責辦理市、區依法依規下放街道的有關事務;落實計畫生育、民兵兵役任務;開展勞動安全生產監督;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提供婚姻登記相關服務;保障涉僑和少數民族權益。
9、負責社區信息化建設和巨觀管理。做好規劃,提高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水平,對社區信息網路建設實行巨觀管理。
10、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社區服務,發揮居民委員會的民眾自治組織作用。
11、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督修、防汛、防風、防火、防震、搶險和防災工作。
12、完善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民眾監督程式,提高有關居民事務工作的公開性、民主性,不斷擴大政府與民眾聯繫的渠道,提高公民參政意識和完善參政議政機制;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事項。
13、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濱江街道辦事處黨工委、街道辦事處設5個職能科室。
(一)濱江街道辦事處黨工委辦公室、辦事處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組織、協調黨工委、辦事處日常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宣傳、統戰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保密、檔案、統計、信息等工作;負責有關檔案、計畫、總結的草擬、印製及會議的組織工作
(二)濱江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市政、規劃、房地產、信息網路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愛國衛生運動、除害滅病和消毒工作;
(三)濱江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管理科、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合署辦公,掛民政科牌子)
規劃發展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依法建設和發揮“三自”作用,指導開展社區服務;負責來信來訪和及時向市、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
(四)濱江街道辦事處經濟管理科
代表街道辦事處管理和檢查監督街道國有、集體資產,並保值增值;協同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五)濱江街道辦事處計畫生育辦公室
貫徹執行省、市、區有關計畫生育的法規和規定,編報本街人口計畫,宣傳計畫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識,核准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
地址
聯繫地址:海珠區濱江中路逸民里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