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廳巡警局

濱江廳巡警局:清末中日戰役和庚子之亂後,沙俄出兵侵占東北,地方民心動盪,奸宄潛滋,閭閻不安,東北各省先後建立警察機構。

成立背景

清末東北,位屬邊疆,地曠人稀。中日戰役和庚子之亂後,沙俄出兵侵占東北,地方民心動盪,奸宄潛滋,閭閻不安,東北各省先後建立警察機構。
1904年(光緒三十年),東北各省以“地方不靖、外交困難”,奏準改練軍為巡警軍,專事“剿匪清鄉”。巡警軍由將軍及都統調度,駐防各地。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日俄戰爭俄國戰敗,是年9月清廷設巡警部,統一管理全國警察事務。巡警部就建立東北警察事宜專發旨令:“警察為全國政要,現在各省仿行,均已卓著成效。江省僻處極邊,盜賊出沒無常,亟宜及時舉辦。”是時河北、山東等地移民紛紛湧入東北墾殖,地方人口日增,良莠雜處,治安問題與日嚴重。各省紛紛廢除保甲鄉團巡捕等,而設巡警總局,或警察總局。其警察來源,先由巡警軍中挑選制兵,後對地方團練以次進行改編,再者另行招募,以添補警力不足之部分。是時警察之職責主要是執掌護衛、治安、正俗、外事、戶籍、交通、營業、建築、保息、清潔、保健、防疫、化驗、戒菸等事務。

機構簡介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濱江道尹杜學瀛呈報吉林將軍核准,依據清政府巡警部制定的《警務章程》,在哈爾濱傅家甸十五道街設定“華警”,成立濱江廳巡警局。這是中國政府在哈爾濱最早設立的警察機構。濱江廳巡警局下設總務、行政、司法、衛生等科及消防隊、巡警訓練所,置警區4個,有長警250餘人。此前,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9月,沙俄已在哈爾濱設立警察局,並在哈爾濱及中東鐵路沿線非法實施治外法權。
東北各省巡警總局或警察總局,下設警務、書記、裁判、衛生、工程、調查、偵探、消防、出納、庶務等科,嗣後各省相繼設立警務學堂,造就警政人才,以資警政發展,各省地方亦逐步設定地方警察,警察機構也漸趨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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