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濰坊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於2003年成立,位於濰坊經濟開發區的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濰坊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組建於2003年5月,現辦公地址在濰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綜合辦公樓內502——520房間,設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4個科(室),負責經濟開發區47個自然村、500餘戶納稅企業的徵收管理工作,共有幹部31人,其中黨員22人,文化程度大專以上占幹部總數的96%,平均年齡38.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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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榮譽

二〇〇三年九月經濟開發區尊師重教先進單位
二〇〇四年六月濰坊市基層行風建設示範視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濰坊市精神文明單位
二〇〇五年三月全市國稅系統二〇〇四年度文明建設先進單位
二〇〇六年四月全市國稅系統二〇〇五年度文明建設先進單位
二〇〇六年六月經濟開發區先進基層黨組織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山東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山東省精神文明單位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山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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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濰坊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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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財務等後勤保障及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本局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協助市局搞好本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市局搞好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協助市局搞好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業務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票表比對不符清單的輸出、傳遞、匯總、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對省級確定的重點稅源資料測算和監控;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欠稅、涉稅違法違章等事項按規定進行公示;負責本科的公示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轄區內工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監控、核查、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所轄納稅人所得稅的日常監控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會計核算、納稅申報情況全面監控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稅源增減變化情況、稅收收入情況完成情況及相關指標進行調查、分析和預測;負責對未按期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業戶進行催報催繳;負責稅控器具的推廣;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申請的減稅、免稅、退稅、出口退稅工作的核查;負責稅務文書的送達;負責對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資料的實地核實工作;負責所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及上報工作;負責產品價格信息採集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實地核查工作;負責票表比對清單的檢查、確認;負責本科的公示工作;負責所轄業戶的稅收預警、納稅評估和檢查工作,負責發票協查工作;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轄區內商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的監控、核查、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所轄納稅人所得稅的日常監控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會計核算、納稅申報情況全面監控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稅源增減變化情況、稅收收入情況完成情況及相關指標進行調查、分析和預測;負責對未按期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業戶進行催報催繳;負責稅控器具的推廣;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申請的減稅、免稅、退稅、出口退稅工作的核查;負責稅務文書的送達;負責對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資料的實地核實工作;負責所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及上報工作;負責金融保險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產品價格信息採集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實地核查工作;負責票表比對清單的檢查、確認;負責所轄業戶的稅收預警、納稅評估和檢查工作,負責發票協查工作;負責本科的公示工作;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轄區內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工商業戶)、其他納稅業戶及集貿零散稅收的監控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會計核算、納稅申報情況進行全面監控管理;負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的定額調查、核定、調整工作;負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建帳建制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的稅源增減變化情況、稅收收入情況完成情況及相關指標進行調查、分析和預測;負責對未按期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業戶進行催報催繳;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負責稅務文書的送達;負責按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對納稅人申請的減稅、免稅、退稅、出口退稅、緩繳稅款的核查工作;負責轄區內小規模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漏征漏管戶的清理檢查工作;負責對臨時停業業戶進行實地核查工作;負責個體稅收委託代收代征的管理工作;負責工商、地稅等部門相關信息的採集和比對工作;負責所轄業戶的稅收預警、納稅評估和檢查工作,負責發票協查工作;負責本科的公示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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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機構

稽查局
設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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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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