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斌

1949年在北京參加四野南下工作團。 1991年離休後仍在縣審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 1983~1989年被新寧縣人民政府記功獎勵2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先進財會工作者,財會學會優秀會員多次,1990年被湖南省審計局評為全省審計系統先進工作者。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男,1929年8月生,浙江桐鄉人。高級審計師。中共黨員。畢業於北京清華大學。曾任湖南省新寧縣審計局副局長新寧縣財會學會副會長,邵陽地區審計學會常務理事,新寧縣審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中共新寧縣委黨史聯絡組副組長,新寧縣老年頤養協會副會長。1949年在北京參加四野南下工作團。參加工作後從事經濟工作,並擔任主辦會計多年,有較深厚的財會、審計理論和豐富的財會、審計工作經驗,能嚴明法紀,客觀公正地處理各項違紀事件,簽證各種經濟事項。1991年離休後仍在縣審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曾受聘於新寧縣財會學會講授《政治經濟學》、《會計法規》;在夷江職業中學講授《審計學》,在(山艮)山旅遊學校講授《會計學基礎》。1983~1989年被新寧縣人民政府記功獎勵2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先進財會工作者,財會學會優秀會員多次,1990年被湖南省審計局評為全省審計系統先進工作者。曾在《湖南審計》發表《在承包租賃中應注意加強企業的財務管理》等3篇文章;在《邵陽審計》發表《經濟效益審計方法初探》等3篇論文;在省審計局投資決策及行政審計兩研討會發表論文2篇,在湖南技術經濟與管理現代化研討會上發表論文1篇;在該縣財會學會發表論文3篇,並在本局編寫了有關規章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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