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陽縣經信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濟陽縣委、濟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濟陽發〔2010〕8號),組建濟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掛濟陽縣商務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局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外的職責。
(二)劃入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境外就業機構和對外勞務管理的職責。
(三)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加強內外貿融合,統籌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加強與重點國家(地區)經貿合作,完善貿易和投資促進機制,為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提供良好服務;加強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加快構建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桔構;加強推進農村流通體系建設,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先進實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及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及商務領域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及內外貿的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商務領域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縣經濟、產業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起草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全縣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貫徹執行《電力法》,制定下達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的設定規劃,負責生豬屠宰、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三)協助指導縣域內工業園區和信息服務業園區發展工作,提出發展戰略、產業規劃等決策建議並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督查相關政策和法規的落實,協調解決園區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縣鄉鎮工業園區建設,制定園區產業發展規劃,並協助縣政府制定相關扶持政策;負責擬訂總體和區域商貿流通發展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及商品市場、商務領域重點行業發展規劃;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重要商品批發市場、商業功能區、經濟綜合體、商業體系建設與發展;監督管理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
(四)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五)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市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工業及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六)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七)組織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所屬國有、集體資產的監管、改制和運營,盤活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八)負責全縣現代物流工作的組織推進和綜合協調;組織制定物流業發展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九)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團體組織;負責全縣中藥材生產項目扶持管理;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全縣商貿服務業領域重大問題,指導流通行業經營活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貫徹落實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政策及有關規定,推動再生資源回收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
(十)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保障機制,組織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緊急調度,組織安排防汛、救災、搶險物資的儲備和供應;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的市場監測工作。
(十一)負責審核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動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研究提出全縣重大信息工程的規劃、立項建議並組織實施。
(十三)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
(十四)研究擬訂全縣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
(十五)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統籌規劃信息系統數據災難備份建設,協調通信保障應急工作;參與監督管理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指導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六)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現代流通方式改革,培育骨幹流通企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七)負責全縣國內會展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全縣國內會展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展覽計畫,組織擬訂推進國內會展業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八)牽頭商務行業統籌城鄉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商貿流通企業建立和擴大農產品進銷渠道,推進農貿結合和“農商對接”。
(十九)負責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
(二十)負責有關國外商務事務的聯絡工作;承擔境內外重大商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辦理外國商務人員來訪邀請。
(二十一)組織擬訂進出口中長期規劃;指導管理加工貿易;負責協調重要工業品、農產品(不包括糧食、棉花)和原材料的進出口許可相關事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二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方針政策,制定鼓勵機電產品開拓國際市場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機電產品進出口招標和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工作。
(二十三)貫徹國家技術進出口相關政策,制定全縣技術進出口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進出口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
(二十四)組織制定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核准或審核、申報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章程的情況;協調解決外商投資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二十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園區和平台建設。
(二十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鼓勵“走出去”的政策,組織制定全縣“走出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境外投資、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業務的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組織擬訂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綜合保稅區等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八)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縣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縣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九)協助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搞好全縣煤炭工業管理和中小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全縣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
(三十)協助全縣企業上市工作;負責濟陽縣金鑫中小企業擔保中心資金的監督、使用。
(三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接待、信息及會議的組織安排等工作;負責基建、房屋修繕、住房安排、衛生、辦公用品、水電暖、車輛和一切公共財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局印章的使用;綜合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協助局領導掌握了解全面情況,蒐集、編髮市場經濟信息,當好領導參謀;負責縣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365為民服務中心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及人民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企業黨的建設、班子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老幹部、計畫生育、工資、人事及檔案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工作;協調指導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做好“雙擁”工作和軍轉幹部、轉業幹部家屬、復退軍人的安置及大、中專生就業方面的協調工作;加強企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勞務輸出工作。
(二)商貿服務管理科
牽頭負責市場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商務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的設定規劃,負責生豬屠宰、藥品流通(含連鎖藥店)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肉類儲備工作;負責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超對接” 工作的組織落實;負責審核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監督管理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汽車以舊換新、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負責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資格認定和相關工作;負責商貿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負責我縣反傾銷、反補貼工作;負責商品市場和商貿服務招商引資工作;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節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組織重要生活必需品緊急調度;負責組織安排防訊、救災、搶險物資的儲備和供應;承擔酒類流通、煤炭經營流通管理;負責農村流通工作,牽頭負責商務行業統籌城鄉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實施國家萬村千鄉、家電、汽車下鄉工作;負責現代服務工作;負責直銷企業設立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服務貿易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貿易救濟救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跟蹤評估實施貿易救濟措施;負責國內外招商、經貿聯絡和來訪團組接待工作;擬訂全縣國內會展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展覽計畫,組織擬訂推進國內會展業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受理外商投訴,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對外加工區、綜合保稅區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政策擬訂;協助上級商務部門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工作並分析對我縣相關產業的影響。
(三)經濟運行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及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及商務領域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及內外貿的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商務領域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縣經濟、產業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起草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經濟和信息化產業的統計、協調、監督、檢查和有關情況的上呈下達;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企業的投資方向;協調全縣經濟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加強巨觀調控、監測、分析全縣經濟和信息化產業及商務領域的運行態勢,定期寫出書面報告,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研究擬訂全縣電力工業的行業規劃,並組織貫徹《電力法》,協調實施行使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和安全用電職責;承擔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軍工產品的協調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問題;負責全縣現代物流工作的組織推進和綜合協調,組織制定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涉及世貿組織相關工作;協調指導縣域內工業園區和信息服務業園區發展工作,提出發展戰略、產業規劃等決策、建議並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督查相關政策和法規的落實,協調解決園區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縣鄉鎮工業園區建設。
(四)規劃與技術改造科
貫徹國家、省、市發展工業和信息化及商務領域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發展工業和信息化及商務領域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負責制定、下達並監督執行全縣工業生產、技術進步、市場開拓、扭虧增盈及商務領域等項工作的發展規劃;提出全縣行業布局和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及商務領域重點項目考察、論證和立項工作,並搞好協調落實;負責研究擬定全縣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組織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和驗收,貫徹國家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的政策,推動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負責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申報、評定工作;負責經濟技術協作和“產學研”聯合;負責機關及企業業務培訓工作;推進機關和企業的信息化建設;協調商務行業統籌城鄉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企業對外投資(金融企業除外)、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對外援助經營資格的申報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的其它有關工作。
(五)信息產業科(掛工業經濟科牌子)
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工作,指導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負責審核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研究擬定全縣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組織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建設;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企業及商務發展的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監管企業改制契約的兌現;對縣內外企業提供協調服務,對招商引資工作積極配合;搞好落後產能淘汰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審核申報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和出口創匯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法制教育工作;推動企業的國際質量認證工作,指導企業與國際接軌;推廣企業及商貿流通的管理先進經驗和管理現代化成果,推動管理創新;協辦全縣企業上市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對原經貿局直屬企業的內部財務審計;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等政策性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建議;負責機關經費的收支管理;負責金鑫擔保中心的資金監管和使用;負責對所屬企業國有、集體資產的監管、運營;組織指導企業兼併破產和資產重組。
(六)節約能源辦公室
組織全縣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縣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及領導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領導職數配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主任)6名。可配備工勤人員2名。

其他事項

(一)濟陽縣信息產業發展中心。縣信息產業發展中心為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財政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配事業編制9名。領導職數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設綜合科、信息化推進科、技術服務科。其主要職責貫徹國家信息產業發展方針、政策,落實全縣信息產業發展年度計畫;開展全縣信息產業的調查研究工作;為全縣信息產業提供技術服務;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濟陽縣商務信息中心。縣商務信息中心為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財政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配事業編制11名。領導職數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設綜合科、信息諮詢科、商貿服務科。其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國家第三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落實全縣第三產業發展年度計畫;開展全縣第三產業的調查研究工作;為全縣第三產業提供信息服務;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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