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市中區衛生局

(七)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八)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概況

根據區委、區政府批准的《濟寧市市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4號)和《中共濟寧市市中區委濟寧市市中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寧市市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區發[2010]6號),設立濟寧市市中區衛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衛生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省、市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區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五)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六)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
(七)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八)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九)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實施全區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全區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公關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健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生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後勤、辦公自動化、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策研究等工作;擬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和綜合性文稿;規劃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全區衛生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預算管理單位的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指導衛生服務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負責全區衛生事業統計信息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群等工作;協調處理人民來信來訪;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衛生系統全區性表彰工作;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掛衛生行政許可科、衛生科技科牌子)
組織起草衛生、食品安全相關政策、規章草案;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普法工作;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公共場所、飲用水等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傳染病防治監督及醫療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承擔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服務人員資格認定工作;承擔公共場所、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工作;擬訂全區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專業崗位培訓工作;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四)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掛幹部保健科牌子)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幹部保健工作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五)醫政科

(掛中醫藥管理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的規範、標準;承擔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工作;承擔衛生對口支援工作;承擔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等有關工作;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辦法、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區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承擔醫師、護士執業註冊、變更工作;承擔射線診療許可工作;承擔核發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證明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組織中醫藥相關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指導中醫醫療機構有關藥事工作。

(六)疾病控制科

(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擬訂疾病預防控制的政策、全區重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全區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承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有關工作;承擔地方病防治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相關規劃、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制定全區婦女、兒童多發病、常見病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對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牽頭建立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區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中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條件的建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中分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起草有關職業衛生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職業衛生地方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有關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衛生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共青團路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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