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12月17日,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泉城路沃爾瑪超市買了1600袋五香驢肉和五香牛肉,檢驗檢疫部門從驢肉中檢測出了狐狸肉;這一事件引發市民廣泛關注,也再次將食品安全問題推上了風口浪尖。然而,記者連日調查發現,此事遠沒有想像中那么簡單,目前仍然疑點重重,真相到底是什麼,仍存有多個問號。
案發過程
為何一次購買1600袋肉品 投訴者表示沒必要告訴記者12月17日,自稱王先生的市民向本報反映,11月28日,他在泉城路沃爾瑪超市購買了1600袋五香牛肉和五香驢肉。
“是德州一商家生產的,福聚德牌,每袋200克。”他說,當時食用後覺得口感不好,還有異味,懷疑產品存在質量問題。
據他介紹,12月4日左右,他把肉品送到山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送檢肉品中未檢測出驢肉等成分,卻檢測出了狐狸肉。
記者查詢發現,山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位於青島,王先生稱,他是路過青島,順便送檢了覺得有問題的肉品。
調查分析
12月17日下午,記者要求查看檢測報告時,王先生說“現在不方便”,並稱次日上午將親自把報告送到記者手中;當被問及為何一次購買1600袋五香牛肉和五香驢肉時,他情緒有些激動,稱沒必要告訴記者;18日上午,記者再次聯繫王先生時,其手機已關機;23日上午,其手機依然處於關機狀態。投訴者為何隱瞞真實身份 工商部門稱其涉嫌惡意投訴
23日上午,記者來到歷下區泉城路工商所,一名傅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王先生第一次來投訴是12月16日,“工作人員要求他先填寫材料,並出示身份證複印件,他突然擅自離開了。”事後工作人員了解到,他去了濟南市工商局,投訴泉城路工商所不受理該投訴。
12月18日,傅姓工作人員聯繫到了王先生,並告知他12月19日攜帶所購買的產品、檢測報告原件複印件及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到泉城路工商所。
“19日,王先生帶來的產品已經開封,沒有帶來檢測報告,身份證顯示他姓溫,不姓王。”工作人員稱,投訴者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
在工商所工作人員多次要求之下,12月20日,投訴者帶來了全部1600袋肉品和檢測報告複印件。“投訴者說,檢測報告原件落在了青島的一家列印店內。”傅姓工作人員介紹,要求投訴者重新填寫舉報材料時,對方遲遲不肯寫自己的真實信息。
“通過種種跡象,我們初步懷疑投訴者涉嫌惡意投訴。”工作人員介紹,12月25日,他們將召集投訴者、經銷商、代理商和生產廠商四方,通過各自舉證查明真相。
此外,泉城路工商所正在與山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繫,爭取儘快拿到檢驗報告原件。
不過,23日上午,工商所工作人員試圖與投訴者取得聯繫時,卻發現對方的兩個手機號碼均已關機。
投訴者為何要求廠家私了 生產商稱其曾索賠27萬餘元
12月23日上午,被投訴的生產廠商,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來到了泉城路工商所,一名王姓負責人稱,12月6日,他們接到了一名自稱姓王的先生打來的電話,對方稱購買了福聚德的肉品,拿去檢測後發現存在質量問題,“他要求我們賠償27萬5千元,私了此事。”
對於為何購買大量肉品,投訴者自稱為濟南市某旅行社購買的,發現肉品出現問題後,該旅行社扣押了他27萬元的貨款。“對方不肯透露旅行社的具體名稱,聲稱自己有檢測報告。”王姓負責人說。
12月10日,投訴者又先後兩次聯繫王姓負責人索要賠償。“第二次索賠19萬左右,第三次又改為17萬左右。”該負責人介紹,除了出示檢測報告複印件之外,投訴者一直沒有提供任何個人或旅行社的相關信息。
“投訴者出示的產品包裝和我們的包裝有很大不同。”王姓負責人解釋,第一,投訴者出示的包裝與廠家包裝相比,字跡明顯較淺;第二,包裝上的營養成分表一欄,投訴者出示的包裝“能量”標註為小寫的“k”,廠家包裝標註為大寫的“K”;第三,廠家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後面標有01、02、03這樣的編號,投訴者提供的包裝上沒有編號;第四,包裝厚度方面,投訴者出示的包裝明顯較單薄,廠家包裝使用了加鋁的包裝膜。
檢測報告日期是否篡改過 官網顯示的日期早了半個月
23日上午,記者見到了投訴者提供給泉城路工商所的檢測報告複印件,報告寫明檢驗物品為“五香驢肉”,檢測結果為“驢成分、鴨成分未檢出,狐狸成分檢出。”報告上的生產廠家一項,沒有寫明任何商家名稱。
複印件報告的落款日期為2013年12月4日,記者將該複印件上的檢測單號輸入山東省檢驗檢疫局官方網站查詢,發現檢測登記日期為“11月18日”,而投訴者購物小票複印件上的時間,顯示為“11月28日”.
12月23日下午,記者聯繫到了泉城路沃爾瑪店一位包姓負責人,對方稱不方便接受採訪,具體問題需等到12月25日事件相關各方會合後,才能作出答覆。
隨後,記者又聯繫了山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一名工作人員稱不方便接受採訪。泉城路工商所工作人員表示,省內涉及肉品DNA的檢測,只能送往山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濟南工商和質監部門只能做常規檢測,比如檢測肉品中某種元素含量是否超標等。”
社會影響
警惕狐狸肉流向餐桌記者來到章丘市普吉鎮,據養殖戶介紹,每年10月11月狐狸長大後,除了賣毛皮,狐狸肉也有人大量收購。11月底,狐狸肉就基本賣光了。聽到記者要買狐狸肉,一位養殖戶給記者看了僅剩不多的存貨。
養殖戶打開冰櫃,已經發黑的狐狸肉散發著一股騷臭味。
養殖戶介紹說,狐狸肉七毛錢一斤,跟牛羊肉比起來,價格確實便宜不少。而且狐狸肉本身會散發異味,人們平時基本不會食用,正因為價格低,不法商販讓狐狸肉在很多地方變形現身。
在養殖狐狸過程中,養殖戶都會添入促進生長的激素,加快狐狸的生長速度,增加毛皮的價值。人吃了含有激素的狐狸肉,會對人健康造成損害。
法制網觀點
狐狸肉當做驢肉賣 商家的良心去哪了高承遠
從大超市買的熟驢肉、牛肉,竟然檢出狐狸肉的DNA!近日一則來自濟南的訊息,讓許多百姓震驚。有狐狸養殖戶表示,狐狸肉經過處理,可以脫去臭味,有人專門收購,但用途則不好說。該人士還提醒大家,吃火鍋要小心。(12月22日《羊城晚報》)
食品安全的新聞近年來屢屢見諸報端,但是把狐狸肉當做驢肉來賣的事件依然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和熱議。所謂“天上龍肉,地上驢肉”既說明驢肉的美味,也說明老百姓對於驢肉的喜愛和讚譽。幾十塊錢一斤的驢肉居然被一塊錢一斤的狐狸肉“狸貓換太子”,這樣駭人聽聞的事情,難怪網友發帖高呼這些商家“沒有良心,比狐狸還狡猾”。
網友這樣說沒有問題,但是食品安全的監管絕對不能靠“良心”和所謂的行業自律來完成。大多數老百姓購買食品,並沒有專業的知識和能力去鑑別食品的質量問題,就算是專業人士,也沒有那么多時間去一一鑑別吃到嘴裡的食品是不是名副其實。在大多數消費者的理解中,只要是包裝上帶有QS標誌的產品,就可以放心購買。
但事實上,在QS認證過程中,雖然有質監部門的抽樣檢測,但是大部分都是企業送樣到指定的檢測機構交費檢測。也就是說,QS認證的只是那個被檢測的樣本,至於合格後大批量生產的是否和樣本產品一樣貨真價實,剩下的基本上就交給廠家的自律和良心了。“QS”是國家頒布的大眾認可的質量安全標誌,而目前送檢的制度造成了監管上的盲區,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相關企業以次充好的行為。
除了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外,作為世界五百強的沃爾瑪超市,面對自家出售的“熟驢肉、牛肉檢出狐狸肉DNA”的訊息,第一個說法竟是“可能遇到了職業打假人”,這樣的回應實在與世界五百強的品牌形象和企業責任感不符。就算是“職業打假人”也絲毫不影響對於出售假驢肉行為的判斷,沃爾瑪如此回應,不過是“環顧左右而言他”罷了。
關於“人性善惡論”的說法幾千年來在哲學上都沒有定論,但是在食品安全問題面前,尤其是制度的設計層面,一定要堅持“人之初,性本惡”的前提假設。當然,筆者說這話不是否定行業自律和良心的作用,但是在制度設計和執行的層面,我們一定要從檢測程式、渠道控制等多個方面從嚴把控,好的制度從來都不是讓人不想作惡,而是讓就算想作惡的人也不敢作惡、不能作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