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區政府的辦事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來文來電。

(二)受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區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上級政府、本級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

(六)負責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

(七)負責區長公開電話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的總值班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九)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指導、收集和編報;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政府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者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駐長清部隊、單位、院校等有關的協調服務事宜。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政府網站的組織協調。

(十二)負責全區政府法制、行政複議、外事僑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打擊走私綜合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相關國防教育和民兵預備役訓練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6個職能科室和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區政府總值班室牌子)、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掛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區政府督查室(掛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牌子)。

秘書科

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安排和會議紀要的起草、送簽、制發;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其他有關會議的會務安排;負責以區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出文電的起草、審核、送簽、制發;負責來文來電的分閱和組織辦理;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印鑑管理、檔案管理和全區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協調新聞媒體。

綜合科

負責起草區政府主要領導講話和《政府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起草區政府及辦公室的有關綜合性文稿;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動態資訊,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參與區政府主要領導的有關政務活動。

信息科

負責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及國家和省、市重要經濟動態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負責編輯《長清政務信息》;負責向國家和省、市報送我區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信息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

調研科

負責協調組織或參與全區改革開放、經濟運行、社會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突出抓好典型、專題、行業調研,全面反映各級工作思路,推廣典型經驗;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調研工作。

政務科

負責為區政府領導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起草有關文稿;負責督辦落實,提供政務信息,參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系統及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

行政接待科

負責協調組織區政府及辦公室的各類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公用設施、通信、車輛和區政府辦公室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監督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和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做好衛生、值班的督促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的後勤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完成區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區政府總值班室牌子)(正處級)

負責區政府的總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協調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協調指導全區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預案演練、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應急隊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應急體系建設、政策研究和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和應急管理專家、應急示範點、應急平台建設工作,協調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掛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正處級)

承擔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及其監督檢查工作;受區政府委託參加訴訟活動;組織起草、審核、清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鎮(街道)政府、區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和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工作;貫徹執行《行政複議法》,負責全區行政複議案件的立案、審理、送達工作,做好複議案卷整理歸檔等工作;負責上級國家機關傳送區政府的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區政府重大決策、重大契約的簽訂等重大行政行為進行法律論證;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上報和重大行政複議事項的備案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法制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正處級)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外事僑務的方針政策,負責管理全區外事僑務工作,統籌協調處理全區重要外事僑務活動;督促檢查全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外事僑務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承辦全區因公出國出境和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依法保護在區內投資外商僑商的合法權益;負責對全區外事僑務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僑務幹部的政策、業務培訓;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外事僑務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政府督查室(掛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牌子)(正處級)

負責區政府重要工作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檔案、領導重要批示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和人大、政協有關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民眾、基層單位通過區長公開電話、區長信箱、市民服務熱線反映問題的受理、分辦、督辦工作;負責省長、市長信箱等上級部門批示、轉辦、交辦事項的辦理、督辦工作;負責新聞媒體批評意見的查辦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督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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