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公交都市建設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2012年10月,我市被列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首批15個創建城市之一。為全面實施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推進公交都市創建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公交都市建設的重要意義
 城市公交是滿足人民民眾基本出行需求的社會公益事業和重大民生工程,具有集約高效、節能環保等特點。推進公交都市建設是貫徹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對於轉變城市交通發展方式、緩解交通擁堵、提升人民民眾生活品質、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把公交都市建設作為“加快科學發展,建設美麗泉城”的重要內容,堅持公交優先發展和公交引領城市發展的原則,在規劃布局、設施建設、技術裝備、運營服務等方面明確發展目標、落實保障措施、創新體制機制,形成公交優先發展新格局。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公交優先發展戰略,認真落實公交都市示範城市框架協定各項要求,以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和服務民眾滿意率為核心,加快建立以公交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通過政府主導、規劃先導、政策引導,全面提高公交服務、保障、供給能力和運營效率,構建更加高效便捷、安全舒適、綠色環保的公交體系。
(二)工作原則。
1.民生優先。堅持服務為本、社會效益至上,以人民民眾為服務保障主體,完善公交網路,增強供給能力,最佳化換乘條件,提高服務品質,確保民眾出行安全可靠、經濟適用、便捷高效。
2.政策優先。研究制定公共政策要體現公交優先發展理念,落實公交發展支持政策,形成公交優先發展政策體系。
3.規劃優先。突出公交在城市總體規劃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科學合理、適度超前的原則編制公交都市建設專項規劃,並加強與城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體系規劃銜接,引導城市空間布局最佳化調整。
4.用地優先。將用地優先與規劃優先緊密結合,在平衡用地時優先考慮保障公交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
5.財政優先。將公交列為公共財政保障重點,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逐步增加投入比例,保障公交建設發展需要。
6.路權優先。維護道路通行秩序,規範和完善公交專用道、信號優先等一系列路權優先措施,保障公交速度和效率。
7.環保優先。按照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要求,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全力推進新能源汽(電)車推廣使用,大力發展低碳、高效、大容量城市公交系統。
三、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科學確定城市公交發展模式,合理規劃建設以公共汽電車為主體的地面公交系統,適時推進軌道交通建設。發展形式多樣的大容量公交工具,建設綜合交通樞紐,最佳化換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公車輛保有水平、運營時速和站點覆蓋率,提升城市公交運輸能力、服務水平、出行分擔率和綜合競爭力,逐步構建以公交為主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確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經過5年努力,力爭將我市打造成國內一流的公交都市示範城市。
(二)具體目標。
1.保障更有力。到2017年,城市公交出行占機動化出行總量的60%以上;城市常住人口萬人公車輛保有量達到18標台以上;城鄉客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取得明顯成效,城市周邊20公里範圍內城鄉客運線路公交化運營比率達到90%以上。
2.服務更優質。城市建成區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95%以上,實現主城區500米範圍內上車、5分鐘換乘;公共汽電車正點率達到70%以上;早晚尖峰時段平均運營時速達到18公里/小時以上,平均滿載率在80%以內;公交節能環保水平明顯改善,綠色公車輛比率達到50%以上;公交乘客滿意度達到80%以上。
3.設施更完善。城市建成區公交停車場、站台、候車亭等配套服務設施基本完善,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85%以上;加大城市主幹道建設力度,新建主幹道港灣式停靠站設定率達到100%;萬人以上居住小區配套建設公交首末站或換乘樞紐;基本形成城市快速公交網路及公共汽電車專用道網路;城市主幹道交叉口和其他道路重要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比率達到50%以上。
4.運營更安全。城市公交安全保障水平顯著提升,公共汽電車責任死亡率控制在0.04人/百萬車公里以內。公交系統應對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能力顯著增強。
5.管理更規範。公交相關規劃體系初步形成,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完善,行業發展標準規範體系基本建立。公交企業全部實現規模化、公司化經營;公交乘車電子支付卡使用率達到80%以上。公交企業職工平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在職人員平均收入水平。城鄉客運管理政策、票制票價、服務標準等逐步理順,一體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點任務
 (一)加強規劃調控。科學編制我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公交專項規劃,強化公交設施建設與城市總體規劃銜接,統籌城市發展布局、功能分工、用地配置和交通發展,探索以公交支撐和引導城市發展模式。城市規劃區內的開發和改造項目,符合規劃要求且具備條件的,應將公交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納入土地招拍掛條件。統籌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種交通資源,科學規劃公交線網布局,最佳化重要交通節點設定,方便銜接換乘。加強公交與個體機動化交通及步行、腳踏車出行的協調,促進城市內外交通便利銜接和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
(二)完善政策法規。健全城市公交在用地、財政、路權等方面優先發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設施建設、車輛配備維護、服務監管、票制票價、補貼補償等方面的標準規範體系。加快出台規範公交場站建設用地的相關具體措施,完成《濟南市城市公共運輸條例》的修訂,調研出台《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濟南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條例》、《濟南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三)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以建設地面公交走廊網路為主線,加快構建全市公交骨幹網路,提升城市公交運載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建設經四路、經七路、經十路大中運量快速公交走廊,加快推進由二環東路、二環西路、北園高架、二環南路構成的高快一體環形公交線路網路建設。同時,加大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公交換乘樞紐、調度中心、停車場、首末站、加油(氣)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保障公交運營設備有效運轉,提高整體運輸能力。
(四)綜合開發公交用地。著力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在保證公交基礎設施(不含城市道路,下同)功能的基礎上,科學策劃新建公交基礎設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按照市場化原則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在符合規劃要求且保證公交設施功能的前提下,對現有公交基礎設施用地進行立體開發,所得收益全部用於公交事業發展。研究制定公交基礎設施用地綜合開發工作流程,啟動現有公交場站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確保儘快投入運營。
(五)建設智慧型交通。開發建設城市公眾出行信息服務和城市公交智慧型調度系統,不斷提升城市交通管理、運營服務智慧型化水平。全面推廣普及城市公交“一卡通”服務,加快完善相關標準體系,逐步擴大套用範圍。加強公交與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統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不斷提高服務效率。
(六)構建綜合交通體系。以現代化交通基礎設施為依託,積極推進軌道交通建設,統籌大中運量快速公交和常規公交發展,最佳化計程車服務效能,改善步行、腳踏車出行條件。加強各類交通運輸方式順暢銜接和高效運轉,逐步形成以軌道交通為骨幹、大中運量和常規公交為網路、計程車為補充、慢行交通為延伸的一體化公交都市體系。
(七)深化公交改革。推進公交企業改革,完善內部考評和競爭機制,引導企業通過線網最佳化、票制改革、資源利用、內部挖潛等方式提高運營效能和管理水平。逐步探索將市場機制引入公交行業,適度開放公交市場,實現有序競爭,聚集社會力量共同推進公交事業良性發展。
(八)強化運營管理。支持公交企業利用優質存量資產,採取特許經營、戰略投資、信託投資、股權融資等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公交企業開展與運輸服務主業相關的經營業務,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增強市場融資能力。進一步加強銀企合作,大力支持公交企業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獲得優質、低成本融資服務。
(九)加大財政投入。自2013年起,市政府每年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安排1億元資金專項用於城市公交場站建設。合理界定公交價格補貼補償範圍,對因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造成的財政性虧損,以及企業在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方面的投入,市財政每年給予不少於1.5億元的補貼。
(十)提升服務水平。根據客流需求最佳化公交線網,不斷提高公交覆蓋率、準點率和運行速度,積極拓展城市公交服務範圍,加快城鄉公共客運一體化進程。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公交建設,進一步提高新能源公車輛比重,同步加快LNG(液化天然氣)車輛推廣套用。保障公交路權優先,增加公交優先車道,六車道(含)以上道路原則上要設定公交專用道;加強公交專用道路監控管理,擴大信號優先範圍,改善城市公交的通達性和便捷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公交都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交都市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建立公交都市建設評價考核體系,明確各項具體工作的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明確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推進合力。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推進公交都市建設具體工作,編制城市公交專項規劃,最佳化公交線網;組織推進公交場站、大容量快速公交走廊、公交專用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參與制定交通運輸方案,協調做好有關宣傳工作;指導市公交總公司規範公交運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市發改部門負責公交基礎設施建設立項審批,牽頭做好軌道交通前期策劃報批工作。市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公交優先發展財政扶持政策,落實建設和運營補貼資金。市規劃部門負責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和中運量公交系統規劃,加強公交基礎設施用地規劃控制及管理,牽頭組織重點區域快速公交等規劃方案的研究論證。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公交基礎設施用地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公交用地綜合開發相關政策。市公安部門負責公交專用道施劃與管理、交通標誌標線設定,在公交線路、站點設定審批中出具可行性意見,研究確定重要交叉路口路權、交通信號公交優先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轄區交通規劃,並與全市交通規劃有機銜接;實施區域內公交配套設施用地拆遷,保障土地供應並承擔相關費用;對公交場站設施建設及線路運營給予財政支持,協調轄區部門落實公交優先發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圍繞規範政府、企業和社會行為,實現公交事業從經驗型、實務型向科學型、發展型轉變,建立完善六大工作機制:建立科學決策機制,堅持尊重法律、規律和民意,規範公交重大決策程式,匯集各方面智慧,依法實行民主科學決策;建立績效考核機制,研究制定城市公交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制度,全面考評公交運營服務等情況,並將考核結果與財政補貼撥付相結合;建立社會評價機制,暢通民眾訴求渠道,健全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圍繞市民需求,完善設施,提升運力,提高服務水平;建立價格調整機制,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企業運營成本和交通供求狀況,完善社會參與、公開透明的票價形成和調整機制,構建多層次、差別化價格體系,增強公交吸引力;建立財政補貼機制,根據企業績效考核和審計情況,合理界定財政補貼補償範圍和額度,研究制定市、區兩級財政對公交路網和場站建設的補貼機制,做好公車輛採購投融資工作;建立安全保障機制,加強公交安全監管,制定安全標準和技術保證體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應急預案,保障安全運行。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公交優先發展政策和公交都市建設的重要意義,推動公交優先觀念深入人心,引導市民自覺選擇公交作為主要出行方式。要完善信息發布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公交都市建設進展情況,提高公眾知曉率和關注度。要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公交都市建設,形成共同構建綠色交通、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圍,培育城市良性公交市場,推動城市公交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四)及時跟進工作。針對推進公交都市建設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跟進,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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