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監督:行政法務司
職能:以增加政府與社區的直接聯繫,結合更有效率的跨部門協作,直接在社區層面解決各區的民政民生問題
性質:諮詢機構
職責
三個諮詢委員會份別為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及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其職責主要有:
(一)收集相關區域市民就民政民生事務提出的意見,並確認解決該等意見的優先性;
(二)就民政民生政策和事務的完善,以及相關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三)跟進所提出的建議或問題解決方案的落實情況;
(四)製作年度和專項工作的工作計畫及報告,並適時檢討工作的開展情況。
諮委會是特區政府的諮詢組織,各區域內相應的市民服務中心與諮委會相互間緊密配合和互動。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必須配合諮委會的職責,對其提出的民政民生問題進行跟進、處理和解決。
組成
北區諮委會的工作區域包括青洲、筷子基、台山、佑漢及黑沙環;中區諮委會的工作區域包括北區範圍以外的澳門半島其她區域;離島區諮委會的工作區域包括氹仔、路環及路氹填海區。
上述三個諮委會按以下方式組成:
(一)一名召集人;
(二)不少於一名副召集人;
(三)不少於十五名的社會人士或社團代表;及
(四)民政總署在相應區域所設立的市民服務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