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戶口準遷證辦理指南

澄邁戶口準遷證辦理由澄邁縣公安局受理。

辦理對象

公民因購買商品住宅房、投靠直系親屬、工作調動、投資經商辦企業、被企業招聘等原因,戶口需遷移到澄邁縣。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早上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辦理條件

1、縣區遷往市區,市區遷往縣區或其他市;

2、提交申請,戶籍證明,居住證明。

辦理材料

1、公民戶口遷移審批表;

2、居民戶口簿(申請人及被申請人);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其它相應材料:

(1)夫妻投靠的,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2)子女與父母相互投靠的,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關係的證明材料;

(3)工作調動的,持工作調動通知書複印件;

(4)招工、招乾的,持人事勞動部門的介紹信(或通知書)複印件;

(5)高校畢業生就業落戶的,持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錄(聘)用手續複印件;

(6)離、退休遷回原籍的,持離、退休證原件及複印件;

(7)購房、建房落戶的,持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縣計畫生育居證明。

辦理依據

海南省公安機關辦理居民身份證戶口管理規定(試行)。

辦理程式

表格需到辦理視窗處領取;受理-報批-審核。

收費標準

工本費:6元/證

服務機構

澄邁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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