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潢川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潢川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是農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為加強農村公路的管理和養護,確保公路完好暢通,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5]49號)、《河南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豫政辦[2006]100號)、《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信陽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信政辦[2006]14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我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目標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並重的原則,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各級政府支持範圍,加強政府公共服務,明確鄉、村兩級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強化交通主管部門的管理養護職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養護資金投入機制,加快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進程,促進農村公路健康發展。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加快建立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縣、鄉兩級人民政府為主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正常使用,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正常化和規範化。
二、管理養護職責
(一)縣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行業管理,監管全縣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縣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縣道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編制全縣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建議計畫,審批鄉鎮農村公路養護計畫並報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監督和考核鄉(鎮)農村公路養護計畫執行情況和養護質量。負責全縣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二)鄉(鎮)人民政府是轄區內鄉道、村道的養護責任主體,負責籌措和管理鄉道、村道農村公路養護資金。鄉(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構具體承擔轄區內鄉道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制定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施細則,編制年度養護建議計畫,監督和考核轄區內村級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檢查養護質量,對縣、鄉養護補助資金、養護項目、養護質量、進度負總責。保護轄區內鄉道和村道的各項設施,參與、協助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做好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
(三)行政村村委會為該行政村區域內村道管理養護的主要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負責籌措和管理村級公路的養護資金。
三、管理養護資金籌措及使用
(一)資金來源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資金主要由拖拉機、機車養路費和汽車養路費補助以及省、市、縣財政預算內資金等構成。
1、拖拉機、機車養路費應主要用於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縣區徵收的拖拉機、機車養路費扣除市級分成部分和縣區合理徵收成本後,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比例均不得低於80%。
2、省交通主管部門從統籌安排汽車養路費中核撥給我縣用於農村公路瀝青路面和水泥路面養護工程的補助資金。
3、市級財政從年財政增收部分按比例核撥給我縣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專項資金。
4、縣級財政將年財政增收部分的4%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隨著農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財力的增長,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財政資金將逐步增加。
5、鄉(鎮)人民政府鼓勵沿線農民投工投勞,支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有條件的鄉鎮可拿出一部分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作。
6、積極拓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融資渠道,採用市場化運作方式,鼓勵、吸引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出(捐)資用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
(二)資金撥付
1、省級財政預算內(含汽車養路費)安排的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由縣人民政府統籌安排,主要用於補助農村公路養護大中修專項工程。
2、市級財政預算內(含拖拉機、機車養路費市級分成)安排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由縣人民政府統籌安排,主要用於補助農村公路大中修等專項工作。
3、縣級財政預算內安排的資金和其他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主要用於農村公路的日常小修保養和水毀等專項工程。
(三)資金使用管理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範圍的,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辦理。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必須按照規定全額用於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縣財政、交通、發展改革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制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管理辦法,完善資金申請、撥付、使用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專款專用。
縣交通、發展改革、財政、審計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使用的監督與檢查,確保其合理有效使用和安全。
四、管理養護運行機制
(一)實行管養分離,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建立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管理分類運作機制。縣道養護和鄉道、村道中瀝清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大中修、防護、水毀修復等技術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通過向社會公開招標等競爭方式擇優選擇具有養護資質的單位組織實施,實行計量支付,契約管理。
鄉道及村道的日常保養應結合當地實際,通過競爭方式承包給沿線村民。對於等級較低、自然條件特殊等難以通過市場化運作進行養護作業的農村公路,也可採取聘用、委託個人(農戶)分段承包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養護。
(二)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由縣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其中,縣道的路政管理由縣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鄉道、村道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各責任主體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加強路政執法隊伍建設和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擴大超限運輸治理的覆蓋面,綜合整治農村公路超載超限問題,依法保護路產、路權,檢查、制止和處理各種侵占、破壞農村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屬設施的行為,保障農村公路的完好、完全和暢通。
五、管理機構
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應以“精簡、高效”為原則,重新核定機構和人員編制。根據市編制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制定的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標準指導意見,我縣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和人員由縣編制管理部門和交通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六、組織領導
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進行,由縣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政府將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積極推進,確保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