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期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堅持改革,制訂學校各項工作崗位責任制、工作全面評估制以及各項工作管理條例,並認真貫徹實施;改革國小升國中免試辦法,採取措施防止學生輟學流失,對入學率、鞏固率、合格率,建立校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分工負責制;根據政策性、科學性、可行性的原則,制訂中國小各科教學常規以及實施評估辦法,開展各種形式的教學活動,改革教學方法,及時總結交流經驗,有力地提高了中國小的教育、教學質量,加快了初等教育和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的步伐,提高了高考升學率。1989年被評為洛陽市高招工作先進工作者,1991年被評為河南省普及初等教育先進工作者。
在工作中還從培訓師資入手,武裝骨幹,培養典型,開展活動,協調服務,進行實驗,及時總結,在本市大力推廣國語。1988年被省教委、省語委評為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優秀工作者,1992年被評為全國推廣國語先進工作者。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的主要文章有《我是怎樣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堅持黨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一堂寫作指導課》、《增強歷史責任感,積極搞好“改拼”和“推普”工作》、《推廣國語,培訓師資是關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