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耀民

潘耀民

潘耀民,是濟南民天麵粉有限責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濟南市政協委員。因連續三年提出降低”饅頭稅“的議案,經媒體報導而受到廣泛關注。

基本信息

提出議案的原因

潘耀民向記者說,此前連續提交類似的提案,得到了濟南稅務部門的重視。“他們到我們公司了解情況,但相關稅收只有到國家層面才有權做出調整,他們表示要向上級部門反映。”潘耀民說,引起更多人的注意是他連續第三次提交該提案的原因。

相關觀點

潘耀民委員認為,17%的饅頭稅設定稅率過高,既不科學,還增加百姓消費的負擔,更不利於食品安全。

“饅頭不是海參,不吃海參可以,但不吃饅頭很難。”潘耀民委員說,一個大饅頭就得在1.2元,但饅頭稅的稅率卻高達17%,這意味著老百姓買饅頭的每1元就有近2毛的稅。

潘耀民是濟南民天麵粉有限責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在濟南的饅頭生產的企業中,像民天這種既有各種認證及食品安全認證的公司,都徵收17%。  潘耀民表示,現在的大背景是,麵粉、饅頭的價格在上漲,國家對很多商品有補貼,卻對市民一日三餐離不開的饅頭征過高的稅,顯然不合理。

除了稅率高外,潘耀民還認為,同樣是生產饅頭,為何目前市場上很多個體戶生產的只需繳很少的稅,甚至根本不繳稅,這讓大型饅頭生產企業很“吃虧”。

潘耀民認為,無論從理論上講,還是從現實需要上講,都應該降低饅頭的增值稅稅率。“政府正千方百計平抑物價,降低饅頭稅率無疑是最科學、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潘耀民建議,有關方面儘快出台政策,把饅頭的增值稅稅率降下來。

國稅局回應

山東省國稅局認為,目前我國沒有“饅頭稅”這一稅種,山東省各級國稅機關未擅自開徵“饅頭稅”。引發熱議的“饅頭稅”其實是對銷售饅頭徵收的增值稅,而並非專門針對饅頭這一食品單獨開徵的稅種。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生產和銷售饅頭應當繳納增值稅。

山東省國稅局回應說,我國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目前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按照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應換算為不含稅價之後再計算。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講,消費者最終承擔的增值稅為3%;對一般納稅人來講,由於國家對初級農產品實行免稅政策,同時生產企業可以按照13%抵扣,消費者最終承擔的增值稅為4%左右。

山東省國稅局表示,目前我國的增值稅設定了三檔稅率,基本稅率為17%,對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對糧食等產品實行13%的低稅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徵稅範圍注釋〉的通知》規定:“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速食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於‘糧食’的徵稅範圍。”饅頭是糧食加工製成的熟食品,所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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