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學祥

1990年出任託里縣審計事務所所長。 1992年評聘為註冊審計師。 1996年破格評審為高級審計師。

基本信息

簡介

潘學祥 男,1939年3月生,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新疆託里縣審計事務所,所長,高級審計師。

人物經歷

1958年畢業於江蘇省常熟中學,因病未考高校,曾是該校1957年物理學競賽第1名獲得者。以後,當過中國小教員。文革中,曾冤獄,後平反。1974年半路出家乾企業財務。不久,長期主持企業財會。1986年調到託里縣政府審計局工作。1990年出任託里縣審計事務所所長。1992年評聘為註冊審計師。1996年破格評審為高級審計師。從1988年起,陸續在省地級以上專業性理論刊物和文集中,先後發表或入選多篇學術論文,其中,有二篇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優秀審計論文鼓勵獎和3等獎,後者已入選《中國經濟文庫》和《管理英才文集》。在審計工作中,針對有關時況和結合實踐,於1988年提出審計不介入企業發包承包契約,理由:獨立審計原則不許可,契約法未有可介入的文字。這個理由與有關領導認同,並被以後實踐證明。1991年,針對相當部分企業個人分配超國家和企業的情況,提出個人分配與投入產出(勞動生產率,資金產出率)掛鈎,撰寫了《工效掛鈎形式及利弊》(被選入有關文集,現初擬選入《管理英才文集》),為貫徹國家“兩低於”政策做了些事,在具體事務中,有一些主審的審計報告,對各方面影響很大,為決策提供了依據。最近,正在撰寫《財務狀況變表表、現金流量表設計框架、植入項及編制實務演示》(暫名)小冊子,可為基層企業財務搞懂二表的設計來由,解除含糊不清而提出明確切實可操作的編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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