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男,原名加潘木基,1899年出生在越西縣保全鄉岩底下村(進岩堡村)一個貧窮的白彝家庭。
1934年農曆3月27日,在王義芳、將維周、吳文彬、將明遠的領導下,越西暴發了規模浩大的農民起義,有數千彝漢人民參加,並成立“越西救貧義勇軍”。潘占雲積極投身到起義隊伍中,參加各種戰鬥。在王家屯起義中,他和義軍一起奪得二、三十枝槍和彈藥。此間,聶秋涵得到王家屯“叛亂”的情報,立即派謝邦璽帶一連人前去增援,並向劉元璋告急求救。3月29日,起義軍攻到越西城下,將縣城圍住,發起了猛烈的進攻,但因缺乏炸藥,加之越西城牆堅固,易收難攻,又遇兩天的瓢潑大雨,致使攻城困難。雙方僵持幾天后,4月3日聶秋涵的援軍趕到,城內敵軍也乘機出擊,圍城義軍受到兩面夾攻。因敵人力量增多,在眾寡懸殊的情況下,義軍只得撤退。起義軍攻城失敗後,餘下的二、三百人都分散隱藏,許多人被反動派抓住後殘酷殺害。潘占雲躲在一個親戚家,幸免於難。
1935年5月21日,紅軍先頭部隊進入越西縣城。由於紅軍態度和藹,秋毫無犯,前來觀看和歡迎紅軍的人越來越多,有的掛出紅綢、紅布、燃放鞭炮歡迎紅軍。紅軍在國民黨縣衙和監獄門前將地畝糧冊薄和人犯、人質等文書檔案全部焚毀和釋放,使在場圍觀的彝漢民眾無不拍手稱快。長期以來,國民黨“以夷治夷”的政策,將彝族各家支頭人輪流關押,稱為“換班坐質”。紅軍到後,立即打開監獄釋放被反動派長期關押的彝族頭人,獲得彝族人民的熱烈擁護,當晚就有彝族代表到青槓關紅軍駐地找到紅軍負責人,感謝紅軍的救命之恩,並提出給紅軍帶路,一起去消滅國民黨逃竄部隊,活捉縣長。
在彝族人民的配合下,紅軍部隊於22日下午在海棠追上逃竄的敵人,迅速將其擊潰並俘虜了縣長彭燦利等二、三百人。紅軍在路過1934年越西彝漢人民起義的王家屯、保全等地區時,都悼念了起義死難的烈士,慰問了他們的家屬和參加起義的倖存者,向起義烈士家屬發放撫血金和蓋有紅軍負責人印章的證明書。
紅軍在越西的活動情況傳到潘占雲耳里,使他激動萬分,他高興地對親戚說“終於盼到一支為窮人說話,為窮人辦事的隊伍。我再也不用東躲西藏,再也不用拍那些反動派了,我要去參加紅軍”說完他立即啟程,連夜奔走,趕到紅軍駐地,要求參加紅軍。紅軍首長聽說他是越西反國民黨起義倖存者,對他表示熱烈的歡迎。將他編入紅一方面軍一軍團十二營機關排,不久,團改為大隊,潘占雲被調到大隊部任副班長,很快又升任副排長。
1935年5月下旬,潘占雲所在部隊風馳電掣般地向安順場挺進。他們強渡大渡河,飛奪瀘定橋。於1935年6月上旬進入進雅安地區,途徑汗源、榮經、天全、蘆山、寶興五個縣境,進抵夾金山——第一座大雪山。6月下旬的夾金山頂,仍然是冰天雪地,空氣稀薄,經過艱苦跋涉,終於與紅四方面軍在(進小金縣)勝利會師。一、四方面軍會師後總兵力達十萬人,力量集中,士氣高昂。中央及時制定了北上抗日的戰略方針。
為困死紅軍在阿壩雪山草地,阻止紅軍,胡宗南派兵扼守紅軍北出四川,向甘南前進的必經之地包座、求吉寺一線。同時又調原駐松潘之敵四十九師伍誠仁部向包座增援,對紅軍進行圍追堵截。1935年8月,潘占雲隨部隊到達毛兒蓋、波羅子一帶。為展開激烈的拉鋸戰。他作戰英勇,身上多處負傷,但毫不畏懼,帶傷戰鬥,終於殲滅了敵人,粉碎了敵人的陰謀。擊敗敵人之後,經過幾天的籌糧準備,部隊開始過草地。戰士們在缺衣少糧的情況下與惡劣的大自然頑強抗爭,在極端艱難困苦中,戰勝了暴風雪的侵襲,戰勝了譏餓與嚴寒,經過七天的跋涉,終於走出了香無人煙,令人望而生畏的草地,到達班佑。
在長征途中,潘占雲作為一個無產階級革命戰士,表現出不畏艱險、不懼困難,不怕犧牲的革命精神,深受領導和戰士們的好評。部隊到達陝北吳起鎮(吳起縣)時,連指導員張克林介紹他光榮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從此,潘占雲從一個受苦受難的彝族奴隸逐漸成長為革命的先鋒戰士。
1936年初,遵照黨中央的決定,潘占雲所在部隊被編入中國人民紅軍抗日先鋒隊,從陝北出師東征。東征的任務是到外線打擊反共軍閥閻錫山,粉碎敵人對陝甘邊區的“圍剿”配合“一.二九”學生抗日愛國運動和全國反內戰高潮;壯大紅軍自己的力量,促進抗日愛國民族統一戰線的實現。東征軍從2月下旬東渡黃河進入山西,5月初回師陝北。75天中,共殲敵一萬七千餘人,籌款40萬元,擴充新兵7千人,勝利完成了黨中央交給的任務。
東征回陝北不久,為補習文化和學習革命的理論知識,1937年他進入延安中央黨校民族班學習。學習期間為回響毛主席“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號召,參加了延安的大生產運動,開荒種糧、種菜、織布、防線、大草鞋等。由於他吃苦耐勞,勞動積極,成為當時遠近聞名的開荒能手,被評為勞動模範,出席陝甘寧邊區政府勞動模範會議,獲得頭等模仿獎章。在中央黨校民族班學習結業後,1940年,他被分配到西北工作委員會工作,不久調陝北公學民族部進一步深造。1942年學習結束,被分配到西北民族學院總務科當科員,西北民族學院併入延安大學後任農場場長。1945年潘占雲又到中央黨校二部學習,隨後調到內蒙自治區人民政府擔任生產科科長。1946年任內蒙16師供給部政委。從1942-1946年,潘占雲一直在部隊和地方從事後勤管理工作,無論在領導崗位上還是平凡的工作中,他都身體力行,任勞任怨,積極工作,為各部門提供良好的後勤保障。1949年,他由內蒙自治區到東北局,又從東北轉調西北局,不久又奉命隨軍南下,四川解放後,回家鄉涼山工作。
1950—1951年潘占雲任冕寧縣人民政府民政科科長和民族事務科科長,負責冕寧縣的社會救濟和優撫安置及黨的民族政策宣傳工作。他經常深入各鄉對貧困戶進行調查,協助政府發放春荒救濟糧一萬五千斤,安置城鎮就業人員,發放救濟款,幫助翻身奴隸安家落戶、培修住房、發放生產工具、生活用具等。為解決彝、漢、藏各族民眾的困難,他四處奔走,盡職盡責,用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
1951年11月潘占雲調昭覺縣峨爾覺區任區長。他遵照中央在彝族地區“慎重穩進”的工作方針,上任後將工作重點放在團結上層人士,調解冤家糾紛,幫助彝族民眾發展生產,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這幾個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為該地區的民主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礎。
1935年潘占雲任涼山州人委建設科副科長。1955年又升任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並被選為中國共產黨涼山州委員會委員。為了勝任新的工作,他多次外出學習法律知識,系統掌握了國家憲法、刑法、民法等基礎理論,成為解放後涼山州第一位彝族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工作戰線上,他嚴格遵循黨的路線和政策,執行“鎮壓反動、保護人民;懲治犯罪,保護公民”的司法工作方針,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孫繩,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辦案是秉公執法、廉潔奉公。為涼山州的社會治安和法制建設作出了很大的貢獻。1973年,潘占雲因病在昭覺去世,終年7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