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行政服務中心

潁上縣行政服務中心

潁上縣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1年12月31日,是縣政府派出機構。中心內設綜合室、督查室;縣監察局在中心設舉報投訴站。

潁上縣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1年12月31日,是縣政府派出機構。中心內設綜合室、督查室;縣監察局在中心設舉報投訴站。中心現有辦公大廳(二層),1300平方米,首批進入中心的視窗單位33家,項目248項(其中有收費項目的單位28家,收費項目145項),設服務視窗35個,管理人員2名,視窗工作人員87人。
潁上縣行政服務中心職責
中心運行以來,已辦結各類項目近33萬件,接受諮詢16.8萬人次,收費逾4000萬元。由於中心堅持“便民、高效、廉潔、規範”的原則和“進一個門辦好、交規定費辦成、在承諾日辦結”的承諾,目前無一錯件、誤件和舉報投訴案件,有10多家視窗受贈錦旗,被人民民眾譽為“大廳里的政府”。無為、壽縣、太和、阜陽、利辛、界首等兄弟縣市先後到我縣參觀考察。中心的目標是:創“定位一流、服務一流、工作一流、效率一流”的文明單位。
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內容:受理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遞交的需行政審批項目的申請(包括申領許可證、執照、批准檔案等),按規定直接辦理或轉交上級有關部門辦理;為服務對象提供諮詢;受理對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
行政服務中心實行集中公開辦公和一站式服務。進入單位都在中心設立服務視窗,中心前廳設有公示欄,大廳內有電子查詢觸控螢幕和諮詢服務台,服務視窗備有《告知單》,所有行政審批項目和服務內容、辦事程式、申報要求、政策依據、承諾時限和收費標準等在大廳里均能查詢清楚。
行政服務中心實行承諾制。在大廳辦理的項目,無論大小都確定有辦理時限,服務對象將有效齊備的檔案資料遞交受理視窗後,所有審批手續由視窗內部協調,按程式分頭辦理,限期辦結。
行政服務中心嚴格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收費,並實行票款分離。視窗單位不直接開據正式發票(專用發票除外)和收費,由銀行視窗收款,財政視窗開票。每天的收費當天存入財政專戶。
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並聯審批。凡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前置審批項目,由中心協調,工商視窗牽頭,有關部門同時受理,保證在7個工作日辦結。
行政服務中心實行辦件管理:
1、直接辦理制:就是即收即辦,當場辦結;
2、承諾辦理制:所有承諾件必須在承諾期限內辦結,如果逾時,其後果由責任單位承擔;
3、聯合辦理首辦責任制: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聯辦件,實行首辦責任制;
4、申報辦理責任制:需上報的項目,承辦單位限時上報,並負責幫助辦結;
5、明確答覆制:國家明令禁止和手續不全的項目,由視窗工作人員及時作出明確答覆。
行政服務中心內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定有七項考核內容、八項制度、九項職責和十條紀律,並堅持開展評選紅旗班組、優秀視窗和先進個人活動,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業務技能、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組織紀律性都有顯著提高。
行政服務中心實行規範化服務。把“十個一點”做為服務準則。“十個一點”是:微笑露一點、說話輕一點、腦筋活一點、嘴巴甜一點、肚量大一點、脾氣小一點、理由少一點、辦事多一點、做事快一點、效率高一點。
行政服務中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服務對象對視窗單位及其經辦人員的違規行為或未按承諾履行職責的行為,可直接向縣監察局設在中心的舉報投訴站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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