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景帝忍殺

《漢景帝忍殺》是宋代文學家洪邁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漢景帝忍殺

漢景帝恭儉愛民,上繼文帝,故亦稱為賢君。考其天資,則刻戾忍殺之人耳。自在東宮時,因博戲殺吳太子,以起老濞之怨。即位之後,不思罪已,一旦於三郡中而削其二,以速兵端。正信用晁錯,付以國事,及爰盎之說行,但請斬錯而已,帝令有司劾錯以大逆,遂父母妻子同產皆棄布。七國之役,下詔以深入多殺為功,比三百石以上皆殺,無有所置,敢有議詔及不如詔者,皆要斬。周亞夫以功為丞相,坐爭封匈奴降將事病免,心惡之,賜食不置箸,叱之使起,昧於敬禮大臣之義,卒以非罪置之死,悲哉!光武遣馮異征赤眉,敕之曰:“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諸將非不健斗,然好虜掠。卿本能御吏士,念自修敕,無為郡縣所苦。”光武此言,視景帝詔書,為不侔矣。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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