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改革開放新形勢的出現和社會主義法制的不斷健全、完善,區法院的審判工作日益繁重,所審結的案件已由初期的年審二百餘件增至現在的年結案三千件左右。為適應新形勢,該院在無下設法庭和內設庭室的情況下,先後增設了武鄉、城關、沙沿(現西郊)、拐拐店、工農橋、王家嶺、石馬、漢江廠區和房地產巡迴法庭,院機關先後增設了刑事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執行局(下設執行庭)、行政審判庭、審監庭、立案庭、法警大隊、辦公室、政工科、紀檢組、監察室等多個職能部門。截止目前,全院共有十個內設機構,六個基層人民法庭。幹警人數也有建院初期的9人增加到現在的114人。
機構設定
漢台區法院現有內設機構10個,有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轄兩個巡迴法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轄兩個執行庭)、法警大隊、紀檢組(監察室)。6個基層人民法庭分別設在:鋪鎮、河東店、武鄉、鑫源、西郊和七里。
法院建設
區法院建設初期僅有簡易辦公室13間,2004年7月,區法院緊緊搶抓機遇,克服困難,籌措資金1500餘萬元,征地2286畝,建成面積6700平方米的審判綜合大樓。近年來,該院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十七大”、和“三個至上”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明確指導思想,積極探索新思路,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努力提供司法保障,審判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執行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化解矛盾的能力進一步提高,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金蛇進一步加強。從社會主義革命和改革開放建設的各個歷史時期,該院緊密配合黨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法院審判工作的職能作用,為轄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所獲榮譽
近年來,該院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團中央等部門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光榮稱號;被省委政法委、被省高級法院授予“無執行積案”、“司法政務工作先進集體”、“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調研工作先進集體”、“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宣傳先進集體”、“青少年維權崗”等榮譽稱號;被漢中市委政法委評為清理執行積案、百萬案件評查兩項活動先進集體;被市中級法院表彰為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被區委、區政府表彰為黨建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