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在舞台上或攝像機前,藉由動作、姿勢和聲調來扮演某一角色的藝術。西方傳統戲劇源於公元前6世紀的希臘;悲劇作家泰斯庇斯(Thespis)被認為是在戲劇中首創演員角色的先驅。亞里士多德認為,演技是以正確的語調來詮釋不同情感;並認為這種才能是天生的,且懷疑演技是可傳授的。表演這門藝術在中世紀時已逐漸式微,當時由職業工會和業餘者演出的基督教禮拜式戲劇盛行。現代的職業表演隨著16世紀時,義大利的即興喜劇劇團的演出而浮現﹔至莎士比亞時代達於鼎盛。直到18世紀,經由英國的演員兼經理加里克(D. Garrick)、演員西登斯(S. Siddons)、基恩(E. Kean)、歐文(H. Irving)等人的努力,表演才被視為是一種項專業。現代表演風格受俄國導演斯坦尼斯拉夫斯基(K. Stanislavsky)影響,他強調演員對角色的認知。而德國戲劇家布萊希特(B. Brecht)則堅持演員的客觀性和訓練的重要性。在美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表演法被斯特拉斯伯格(L. Strasberg)和阿德勒(S. Adler,1901~1992)採用,這是目前最基本的表演訓練,著重在情緒的培養、記憶的感覺、臉部和聲音的訓練、即興表演等。
在表演之中,懂得如何利用一切自身的有利條件去充實表演的角色,這也是一種演技。所以演技分為先天與後天,演員也分本色與非本色。本色演員的演技源自於自身最真實的感受與體驗,而非本色演員的演技則更多的體現在自身對角色的感悟和理解。